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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环保:减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2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已经由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

鉴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项下的激励对象中,12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上述激励对象已不符合股权激励资格;且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89,631,686.44元,相对于2015年的增长率为30.89%;公司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38%,未达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期)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的业绩解锁条件。

因此,公司决定对《激励计划》项下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695,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由885,962,102股(其中:

A股685,824,602股,H股200,137,500股)减少为879,267,102股(其中:A股679,129,602股,H股200,137,500股),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85,962,102元减少至879,267,102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申报债权方式:

拟向公司主张上述权利的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0楼

收件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邮政编码:518057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86) 0755-86676002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电话:(+86) 0755-88242612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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