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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股份: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6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接到公司股东刘长杰先生的通知,其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2019年12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建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咨询”)与刘长杰签署了《刘长杰与江苏建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一)》”),建华咨询以人民币106,299,450元的价格(即每股4.5元)受让刘长杰持有的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泉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3,622,100股,约占龙泉股份总股本的5.00%;同日,刘长杰与其配偶王维华签署了《刘长杰与王维华关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二)》”),王维华以人民币226,623,150元的价格(即每股4.5元)受让刘长杰持有的龙泉股份无限售流通股股份50,360,700股,约占龙泉股份总股本的10.66%。

2019年12月30日,刘长杰及其配偶王维华与建华咨询签署了《刘长杰、王维华与江苏建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权委托与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与一致行动协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将合计持有的龙泉股份股票73,895,039股(其中刘长杰持有龙泉股份23,534,339股,王维华持有龙泉股份50,360,700股,合计73,895,039股,约占龙泉股份现有总股本的15.64%)的表决权委托给建华咨询行使。刘长杰及其配偶王维华将与建华咨询保持一致行动。

公司就上述事项于2019年12月3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与一致行动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90)等公告文件。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2020年4月15日,公司收到刘长杰先生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23,622,100股、50,360,700股已分别过户登记至建华咨询、王维华名下,过户日期为2020年4月14日。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交易双方的持股及表决权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量 (股)比例持有表决权数量(股)比例持股数量 (股)比例持有表决权数量(股)比例
建华 咨询32,505,7006.88%130,033,66827.524%56,127,80011.88%130,033,66827.524%
王维华10,8290.002%--50,371,52910.662%--
刘长杰97,517,13920.64%--23,534,3394.98%--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建华咨询,实际控制人仍为许培锋。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由刘长杰变为建华咨询。

四、相关承诺事项

自公司上市至今,刘长杰先生就其股份锁定所做的相关承诺如下: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刘长杰本次所认购的龙泉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国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要求对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进行调整的,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进行调整。本人认购的股份根据上述规定解禁后,还应按《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2016年5月26日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长杰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2012年4月26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长杰先生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五、其他说明

1、建华咨询、王维华本次受让的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六、备查文件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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