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10Z0056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4-9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4]210Z0056号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康达新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康达新材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康达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康达新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康达新材公司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康达新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210Z0056号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传文(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伟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陶震宇 | |
2024年 4月13日 |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9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认购邀请对象的报价情况以及《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程序和规则,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30,797,101.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87.60元。
截至2016年11月2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将扣减承销费用和保荐费(总计19,000,000.00元)后的资金总额人民币830,999,987.6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经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3,561,5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7,438,487.6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20ZA0023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910,05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3.23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额为人民币699,999,987.9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749,999.8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691,249,988.1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10Z01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78,945.96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①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2023年度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828.43万元。
②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金 额 |
1、募集资金2022年期末余额 | 13,750,083.73 |
2、募集资金本期支出总额(-) | 8,284,317.27 |
其中:募投项目投入资金 | 8,284,317.27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手续费支出 | 0.00 |
3、本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4、募集资金本期收入总额(+) | 125,314.02 |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 125,314.02 |
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 | 5,591,080.48 |
(3)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79,774.39万元。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5,000.60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①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2023年度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22,520.38万元。
②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金 额 |
1、募集资金2022年期末余额 | 344,935,919.11 |
2、募集资金本期支出总额(-) | 225,206,677.30 |
其中:募投项目投入资金 | 225,203,834.01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手续费支出 | 2,843.29 |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00.00 |
4、募集资金本期收入总额(+) | 3,358,034.74 |
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 | 3,358,034.74 |
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12月31日账户余额 | 53,087,276.55 |
(3)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57,520.98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1)2016年12月,本公司与开户银行、瑞银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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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能源”)与开户银行、瑞银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的议案》,2019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康达新能源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交行自贸区分行”)和江苏银行上海黄浦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黄浦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资金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同时公司、康达新能源与保荐代表人瑞银证券及交行自贸区分行、江苏银行黄浦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金 额 | 备注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 | 18310188000058133 | 5,591,080.48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 | 310066137013000436622 | 0.00 | 高性能环氧结构胶粘剂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7月已销户) |
合 计 | 5,591,08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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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2022年8月,本公司与开户银行、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南康达”)和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鑫宇”)分别与开户银行、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9月20日,公司及康达新科技与上海农商行及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并将该资金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存单号 | 金 额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龙东大道支行 | 31050161413700000748 | 0.0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23年6月已销户)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 50131000907665522 | 13,445,073.34 | 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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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 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武支行 | 196010100100432030 | 39,580,772.70 | 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胶粘剂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131000961877699 | 61,430.51 | 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项目(2024年1月已销户) |
合 计 | 53,087,276.55 |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37,295.3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和附表3。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和附表4。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3: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4: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表1: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5,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28.4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9,774.3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8,558.0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1.83%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聚氨酯胶粘剂扩产项目 | 否 | 14,635.30 | 14,635.30 | 0.00 | 8,880.32 | 60.68% | 2018年10月31日 | 542.90 | 否 | 否 |
丁基材料项目 | 是 | 45,593.65 | 27,035.57 | 0.00 | 29,532.88 | 109.24% | 2019年10月31日 | — | 不适用 | 是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5,000 | 25,000 | 0.00 | 23,072.77 | 92.29% | — | — | 不适用 | 否 |
高性能环氧结构胶粘剂扩产项目 | 是 | 0.00 | 12,558.08 | 0.00 | 12,644.26 | 100.69% | 2020年12月31日 | 2,286.68 | 否 | 否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是 | 0.00 | 6,000.00 | 828.43 | 5,644.16 | 94.07% | 2023年6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85,228.95 | 85,228.95 | 828.43 | 79,774.39 | — | — | 2,829.58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 | 85,228.95 | 85,228.95 | 828.43 | 79,774.39 | — | — | 2,829.5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受市场竞争、供需关系、安全环保宏观政策以及物流成本等综合因素,产品的效益受到影响。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丁基材料项目系公司在2016年基于当时的市场情况和发展前景确定的,而近年来受国民经济发展周期和国家相关政策影响,其市场前景不及预期。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于2019年已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合计18,558.08万元投资高性能环氧结构胶粘剂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附表2。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金额为59,452,091.70元,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9,452,091.70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6)第320ZA00123号《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2016年12月27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置换先期投入59,452,091.70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2018年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8年2月22日—2019年2月21日)。2018年3月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1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提前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已提前一次性归还完毕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2019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9年1月7日—2020年1月6日)。2019年1月1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4月2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万元暂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已提前一次性归还完毕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3、2020 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 |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2020年1月14日—2020 年7月13日)。2020年1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2月17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7月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暂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并且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已提前一次性归还完毕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 |
募集资金结项及资金永久补流的情况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在本年度已投入使用,该项目已结项。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65.81万元。公司拟将上述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后续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截至本公告日,2016年非公开发行全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该事项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00元整。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1、2019年8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约6,195.83万元(包括节余募集资金、项目尾款及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活动。项目尾款约336.64万元,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该议案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将项目剩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6,230.8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末,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已完成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及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2、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建设各环节的费用控制和合理使用,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同时,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559.11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性能环氧结构胶粘剂扩产项目 | 丁基材料项目 | 12,558.08 | 0.00 | 12,644.26 | 100.69% | 2020年12月31日 | 2,286.68 | 否 | 否 |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丁基材料项目 | 6,000.00 | 828.43 | 5,644.16 | 94.07% | 2023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8,558.08 | 828.43 | 18,288.42 | — | — | 2,286.68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丁基材料项目系公司在2016年基于当时的市场情况和发展前景确定的,而近年来受国民经济发展周期和国家相关政策影响,其市场前景不及预期。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于2019年已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合计18,558.08万元投资高性能环氧结构胶粘剂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丁基材料项目”进行结项,同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合计18,558.08万元投资“高性能环氧结构胶粘剂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受市场竞争、供需关系、安全环保宏观政策以及物流成本等综合因素,产品的效益受到影响。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附表3: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520.3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520.9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1,628.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6.61%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 | 是 | 27,500.00 | 15,872.00 | 4,066.45 | 7,908.93 | 49.83% | 2024年9月30日 | — | 不适用 | 是 |
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胶粘剂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 | 否 | 27,500.00 | 27,500.00 | 6,823.07 | 23,714.42 | 86.23% | 2024年6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5,000.00 | 14,250.00 | 2.86 | 14,269.63 | 100.14%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项目 | 是 | 0.00 | 11,628.00 | 11,628.00 | 11,628.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0,000.00 | 69,250.00 | 22,520.38 | 57,520.98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合计 | — | 70,000.00 | 69,250.00 | 22,520.38 | 57,520.98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及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胶粘剂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均在建设过程中,由于项目体量较大、工艺复杂,图纸及方案需不断优化,以及不可抗力的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有所推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公司根据丰南康达“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建设情况,综合考虑项目付款进度、自有或自筹资金调度及建设周期等因素,为更好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公司产业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变更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由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收购和增资。 公司通过控股大连齐化,可以进一步延伸环氧系列产品上游产业链布局,整合公司在风电领域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管理优势及一体化运作的优势,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力,是公司拓展业务领域和战略升级的需要。同时,公司持续关注特种树脂在电子工业的基础材料领域的应用,特种树脂中电子级树脂是覆铜板的关键基础材料,此次变更募投收购大连齐化有利于公司向电子级环氧树脂领域进行规模化延伸和布局。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附表4。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累计金额为129,123,581.01元,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9,123,581.01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10Z0216号)。2022年8月18日,公司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置换先期投入129,123,581.01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2 年 12 月 23 日—2023 年 12 月 22 日)。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 |
年 4 月 24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累计使用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2023年12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额度未超获批额度,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3 年 12 月 8 日——2024 年 12 月 7 日)。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0.00元整。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12,308.73万元,其中7,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5,308.73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4: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项目 | 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 | 11,628.00 | 11,628.00 | 11,628.00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1,628.00 | 11,628.00 | 11,628.00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根据丰南康达“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目”建设情况,综合考虑项目付款进度、自有或自筹资金调度及建设周期等因素,为更好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公司产业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变更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由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收购和增资。其中8,628万元用于收购大连齐化43.58%的股权,3,000万元用于增资大连齐化,增资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大连齐化51%的股权,本次共计变更募集资金11,628万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向11,628万元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 公司通过控股大连齐化,可以进一步延伸环氧系列产品上游产业链布局,整合公司在风电领域的技术优势、市场优势、管理优势及一体化运作的优势,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力,是公司拓展业务领域和战略升级的需要。同时,公司持续关注特种树脂在电子工业的基础材料领域的应用,特种树脂中电子级树脂是覆铜板的关键基础材料,此次变更募投收购大连齐化有利于公司向电子级环氧树脂领域进行 |
规模化延伸和布局。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