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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监事会关于追溯调整财务报表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一、本次追溯调整的概述

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三、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影响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6,311.44元、递延所得税负债163,688.72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37,377.28元,其中盈余公积为0.00元、未分配利润为-137,377.28元。同时,本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合并)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母公司)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37,621,609.5737,623,430.7624,069,655.5924,140,974.14
递延所得税负债6,015,869.566,207,077.56
盈余公积85,783,989.5385,783,989.5385,783,989.5485,791,121.39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合并)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母公司)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未分配利润699,383,062.73699,193,675.92551,005,478.78551,069,665.48
少数股东权益141,242,257.90141,242,257.90
利润表项目:
所得税费用2,193,046.122,245,055.65-2,006,068.47-2,077,387.02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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