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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原则,以及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内部管理制度、风险控制、信息披露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以及会议的提案、议案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3年3月2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2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3年3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2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3年4月13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1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9项议案。

(四)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3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1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七期)的议案》,共2项议案。

(五)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3年5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2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六)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3年7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3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七)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3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2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3项议案。

(八)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2人以通讯方式参加,

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

(九)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2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3年12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2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共2项议案。

二、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

(1)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决议的内容真实有效。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上述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理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及未来战略布局,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原则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

(六)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检查,认为:相关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

子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的需要,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因对外担保或关联方资金占用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七)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审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认为:公司有效执行了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做好了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没有发现公司及相关人员发生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进一步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持续增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以及公司经营投资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保护公司、股东、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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