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11:00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6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邓友元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邓友元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周继伟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 年 11 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