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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重股份: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拟与关联方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山华夏”)发生租赁厂房的日常关联交易。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涛先生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日常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含税)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租用厂房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租赁参照市场价格230.000209.45
小计230.000209.45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含税)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商品、厂房租赁209.45170.00100%23.21%2019 年 4 月 23 日《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018)
武汉晋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施工0200.000-100%2019 年 4 月 23 日《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018)
合计209.45370.00-43.39%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包括: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发生的金额、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补充协议的金额,以及尚未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的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19 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京山县京山经济开发区轻机大道与景观大道交汇处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京山县京山经济开发区轻机大道与景观大道交汇处

(5)法定代表人:刘敏

(6)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8213165789333

(8)主营业务: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已发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杨永柱(99.02%股权)、武汉苏域东明新能源有限公司(0.98%

股权)。

(10)历史沿革、基本财务数据:

京山华夏工贸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21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

京山华夏2019年度的营业收入为:202万元,净利润:34 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 4835.58万元;截止2020年3月31日的净资产为:

4826.2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杨永柱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持有公司574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86%。同时持有京山华夏的99.02%股份,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上市公司对上述关联方支付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

2、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预计的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是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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