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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邦股份: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魏杰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5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魏杰城)

作为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19年的工作中,本人秉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上述本人2019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19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全部投了赞成票。

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本人均亲自列席会议。

独立董事姓名会议类型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魏杰城董事会99000
股东大会110

二、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的下列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19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聘任总裁、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1、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总裁、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

程序符合《公司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高管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除叶劲枫与曾杼为夫妻关系外,其他高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现以下情况:①《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②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③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④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⑤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⑥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据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董事会提名的总裁、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2019年7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广州普邦园林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房产出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已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本次拟出售房产进行了评估。本次房产出售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有效回笼资金。本次房产出售所得资金将作为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本次房产出售事项。

(三)2019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3)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担保余额合计26,300万元,占公司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5.06%。不存在为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发生,公司所有对外担保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2019年10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宜发表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认为:经认真核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本人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六)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更换2019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一致同意公司更换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下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年报工作情况

(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设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架构及专责人员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下设执行机构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涂善忠曾伟雄、魏杰城、康晓阳、汪林对外投资管理小组
审计委员会魏杰城康晓阳、汪林审计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汪林黄庆和、康晓阳(无)
提名委员会康晓阳曾伟雄、汪林(无)

本人任职期间,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上述委员会各自召开会议的情况如下:

专业委员会会议次数会议主题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31、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检查公司二季度内审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2、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检查公司三季度内审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 3、审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根据公司经营管理业绩,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认其薪酬、奖金情况。

(二)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定期查问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在2019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与公司高管层进行了深入交流,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听取了财务总监对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情况汇报。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2019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客观、独立、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和监督,充分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加深了解相关法规,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一)未有提议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五)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六、2020年度履行计划

2020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职,将进一步以谨慎、忠实、勤勉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期望在新的一年里,通过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继续保持密切沟通,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使公司经营更加稳健,运作更为规范,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联系方式:魏杰城1152634968@qq.com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魏杰城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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