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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邦股份: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2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9债券代码:112603 债券简称:17普邦债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将于2019年12月16日支付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12月13日期间的利息

7.50元(含税)/张。

2、本次债券付息期的权益登记日为2019年12月13日,凡在2019年12月13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3、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7普邦债”的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7,200,000张,回售金额为774,000,000元(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1,000,000张。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将于2019年12月16日支付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12月13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7普邦债)

2、债券代码:112603

3、债券发行价格:100元/张

债券发行数量:8,200,000张

4、债券利率、期限及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为7.50%,存续期限为5年,附第2年末

和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2亿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12月2日、12月3日、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决定不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4年票面利率为7.5%。2019年12月6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普邦债”债券持有人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本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7,200,000张,回售金额为774,000,000元(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1,000,000张。

公司将在2019年12月16日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有效申报回售的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5、每张派息额:7.50元(含税)/张

6、债券起息日、付息日、付息方式:

(1)年付息次数:1次/年

(2)起息日:2017年12月14日

(3)付息日:2018年至2022年间每年的12月14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在第2年付息日前行使回售权,则本次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12月14日,第2年的利息连同回售债券的本金一起支付;若投资者在第4年付息日前行使回售权,则本次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1年每年的12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支付,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4)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次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权益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本金支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到期偿付本息权益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7、下一付息期情况:

(1)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7.50%

(2)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9年12月14日

8、信用级别:2019年6月17日,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跟踪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9、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次债券于2017年12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1、本次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7.50%,本次付息每10张“17普邦债”派发利息人民币75.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60.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75.00元。

三、债券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兑息日

1、权益登记日:2019年12月13日

2、除息日:2019年12月16日

3、付息日:2019年12月16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9年12月13日深圳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

2019年12月13日(含)以前买入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的权利。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在本次派息款到账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次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次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领取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次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次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本次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南二街一巷14-20号首层

联系人:王子靓

联系电话:020-87526515

传真:020-87526541

邮政编码:510627

2、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联系人:武彩玉

联系电话:020-66338888

传真:020-87553600

邮政编码:510627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8楼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1899325

邮政编码:518031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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