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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邦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2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裁曾伟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181,1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6%),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445,277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8%。

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收到董事兼总裁曾伟雄先生《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曾伟雄8,181,1070.46%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曾伟雄不超过:1,445,277股不超过:0.08%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2019/11/5-2020/5/4按市场价格首次公开发行个人资金需求

三、与股份相关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兼总裁曾伟雄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曾伟雄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时承诺:“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截至本公告日,曾伟雄先生正常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

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曾伟雄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不能按期实施完成的可能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曾伟雄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曾伟雄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曾伟雄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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