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正案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订部分《公司章程》条款,具体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九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九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除上述修订内容和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