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政策性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5月9日、5月16日发布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0日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自2019年6月17日施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如下: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是合理的,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