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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摩登: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4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3-001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上海金融法院于2022年11月18日10时至2022年11月21日10时止在“京东网”(www.jd.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活动,拍卖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翁武游持有的公司19,2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票。本次拍卖已按期进行,竞买人陶世青以最高价胜出。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股东翁武游告知上市公司,其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作出的(2022)沪74执异205号《执行裁定书》。根据《执行裁定书》内容,陶世青(异议人)请求上海金融法院撤销就“被执行人翁武游名下持有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200,000股上市公司股票”进行的网络司法拍卖行为。异议人于2022年11月21日竞拍所得案涉股票,并于买受案涉股票后知晓,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主体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公告》称:翁武游于2022年5月25日出具了《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具体内容为“本人承诺自2022年5月25日起至2025年5月24日止,自愿锁定本人持有的摩登大道19,200,000股股票,不主动减持该部分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交摩登大道,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承

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根据上述规定,异议人在竞买后仍然需要遵守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这一方面导致该部分股票在法院裁定过户后可能根本不能流通,严重损害了异议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即使异议人能够售卖该部分股票,也可能会存在售卖所得款项,被上市公司追索的可能,故申请撤销案涉股票本次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上海金融法院认为,法院在拍卖公告中已明确告知,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5月26日发布《不减持承诺公告》,其中明确案涉股票被锁定,翁武游承诺不主动减持。该信息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公开发布,社会公众均可自行查询了解。在此情况下,异议人于2022年11月21日参与竞买案涉股票并成交,系自愿实施的商业交易行为,相关结果应自行承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裁定驳回异议人陶世青提出的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到,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拍卖股份尚未成功过户。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上海金融法院(2022)沪74执异205号《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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