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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摩登: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4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2-093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大道”、“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9),申请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银行”)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申请对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进行破产清算。广州中院已裁定受理广州银行对瑞丰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担任瑞丰集团管理人,并通知瑞丰集团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11月1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于近日持申报材料向管理人进行了债权申报,主要内容如下:

一、债权申报的基本情况

(一)债权申报各方当事人

申报人: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39729688K

法定代表人:林毅超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

债务人: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武游

(二)申报债权金额:

申报债权总额人民币:321,063,002.08元,其中包括:

1、本金:272,172,288.41元;

2、孳息/违约金/滞纳金:39,192,719.65元;

3、诉讼费用(包含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9,697,994.02元。以上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

(三)债权申报的主要内容:

公司申报的债权共三笔,具体如下:

1、第一笔债权为公司向瑞丰集团提供非经营性资金,本金为人民币241,933,787.91元,利息为人民币35,534,938.84元,合计为人民币277,468,726.75元。

2、第二笔债权为瑞丰集团因违规担保导致公司无法追回损失人民币30,192,500.50元,利息为人民币3,652,118.41元,一审公司应承担的诉讼费用为人民币180,000元,二审公司应承担的诉讼费用为人民币164,374元,公司应承担的鉴定费用为人民币110,000元,律师费用为人民币9,243,620.02元,合计债权总额为人民币43,542,612.93元。

3、第三笔债权为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欠付我司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用(月服务费),本金为人民币46,000.00元,逾期付款的资金占用费为人民币5,662.40元,合计为人民币51,661.40元。

目前,公司已于规定时间内持申报材料向瑞丰集团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了以上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21,063,002.08元,最终债权金额以法院裁定金额为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2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债权申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债权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最终破产清算完成,可能存在控股股东变更的情形。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申报登记表;

2、债权申报书。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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