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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摩登: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2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2-088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出具的编号为“(2021)粤民终 498 号”的《民事判决书》,就公司、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连卡福”)、翁武强与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第三人广州花园里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里公司”)质押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

因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未履行本案生效判决,广州连卡福已向广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连卡福尚未收到广州中院扣划的任何执行款项。

一、 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20日,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的关联方花园里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一份,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向花园里公司授予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0日。同日,瑞丰集团以广州连卡福名义与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一份,约定以广州连卡福存于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金额为10,310万元的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3月20日)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提供担保。2019 年 8 月 21 日,

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擅自扣划了广州连卡福所持大额存单,划扣金额为103,863,933.17元。

经公司自查,上述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未履行公司用章审批程序,公司遂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提起本案诉讼。广州中院于2019年10月14日受理了该案件,后作出(2019)粤01民初1246号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16日、2020年11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9)。公司及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均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广东高院于2022年4月11日(2021)粤民终 498 号二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日、2022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47)、《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二、执行进展情况

本案判决生效后,监管机构、审计机构、董事及外部股东均关注本案执行情况,为维护投资者知情权以及合法权益,公司现将本案执行情况、进展披露如下:

因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未履行本案生效判决,广州连卡福已向广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广州中院于2022年6月9日正式立案,执行案号为(2022)粤01执3118号。

2022年6月21日,广州中院成功冻结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在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户内的存款人民币78,190,695.22元,并告知广州连卡福将于2022年7月6日进行扣划。

2022年7月6日,广州连卡福未收到广州中院扣划的执行款项,并多次与广州中院联系未果。

2022年7月25日,广州中院通知广州连卡福、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前往法院制作执行笔录,广州连卡福方得知就本案二审判决以及执行事宜,部分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向广东高院发函并转递至广州中院,函件主要内容系前述人大代表以本案二审判决存在错误为由要求暂缓执行。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亦以其已向广东高院申请再审为由,要求中止执行。对此,广州连卡福明确反对,并表示法律明确要求人大代表不得利用执行代表职务干涉具体司法案件,人大代表没有个案监督权,且法律也明确规定另一方当事人申请再审不构成中止执行的事由,故上述事由均非法定暂缓或中止执行事由,请求广州中院尽快推进案件执行。

2022年8月15日,广州中院再次通知广州连卡福前往法院制作执行笔录,并要求广州连卡福明确本案执行金额。因广州中院冻结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存款后一直未予扣划,期间本金及资金占用损失的总额已超出广州中院此前冻结金额,广州连卡福遂申请广州中院追加冻结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的财产,并立即依法扣划执行款项。执行法官表示,将最迟于2022年8月18日反馈广州中院处理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连卡福尚未收到广州中院处理意见,广州中院也未按照生效判决执行回款。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前期已经根据二审判决结果确认其他应收款,若广州连卡福一直未收到执行款项,可能存在与本案件相关的其他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后续公司将根据执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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