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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新材: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04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

重庆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扬子新材股票代码00265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赵丹李烨
办公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苏州市相城区潘阳工业园春丰路88号
传真0512-680739990512-68073999
电话0512-683272010512-68327201
电子信箱zhaodan@yzjnm.comliye@yzjnm.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有机涂层板行业的民营企业之一,主要从事业务为有机涂层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有机涂层板产品应用于多个产业,主要包括交通运输、工业厂房、医疗场所等建筑项目建设、装饰以及家电行业产品的外观部件等。根据应用场景需求的不同,有机涂层板按照功能可分为高洁净板、抗静电板、高韧耐污板、抗菌板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2年末2021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0年末
总资产599,180,301.48748,811,658.72-19.98%1,025,580,376.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7,416,596.00264,715,829.78-14.09%320,696,682.50
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0年
营业收入483,903,049.32656,664,778.91-26.31%1,267,985,888.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213,154.93-55,980,852.7235.31%-120,824,594.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837,638.76-56,491,709.4217.09%-6,598,056.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327,132.32-194,832,749.53110.95%52,683,861.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0.1136.36%-0.24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0.1136.36%-0.24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87%-19.13%5.26%-31.37%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15,553,353.30114,179,314.54136,851,162.01117,319,219.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04,698.93-9,847,470.11-6,766,115.52-12,794,870.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88,901.40-6,019,123.58-6,368,728.40-29,760,885.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967,266.34-12,290,670.5335,652,421.53-26,001,885.0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7,781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4,18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南宁颐然境内非国29.99%153,600,000.000
养老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法人
昆山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89%19,895,733.000
胡卫林境内自然人2.34%12,000,000.000质押12,000,000
哈尔滨嘉悦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79%9,150,000.000
林渝童境内自然人0.86%4,390,700.0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59%3,012,475.000
杨艳境内自然人0.52%2,652,000.000
李强境内自然人0.51%2,593,300.000
张斌境内自然人0.47%2,398,100.0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45%2,293,407.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主要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持续化解公司历史遗留风险

(1)积极督促股东胡卫林归还占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胡卫林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24,870.94万元(含占用资金利息)。报告期内,在董事会带领下,公司管理层多措并举解决胡卫林占款19,983.6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胡卫林占款余额为5,673.3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追缴占款举措如下:

1)2022年3月,公司与中民居家、胡卫林共同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拟以中民居家持有的中民护培100%股权置换公司持有的对胡卫林关联方的债权15,000万元,以解决胡卫林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2)积极协同推进胡卫林实际控制的苏州佳苏实业有限公司土地的政府收储工作。2022年10月,公司收到胡卫林偿还的占用资金4,188.06万元(上述土地收储款直接用于归还中信银行贷款)。3)为彻底解决资金占用事项,2023年3月,公司与胡卫林、汇丰圆、德峰国际签订了《债务清偿协议》,约定了剩余占用资金的具体还款计划及还款来源。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债务清偿协议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胡卫林已根据上述债务清偿协议按期偿还1,010万元。

(2)积极推进俄联合股权出售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积极推进俄联合股权出售工作。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于公开交易场所挂牌出售所持有的俄联合51%股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公开交易场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俄联合51%股权,以评估价作为首次挂牌转让参考价,最终以实际成交金额为准。2022年4月2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南宁颐然的控股股东中民未来出具的《承诺函》,其不可撤销的就俄联合挂牌转让相关事项作出承诺。

2022年4月27日,公司通过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意向转让公告,拟转让持有的俄联合51%股权,以评估价作为首次挂牌转让参考价,公告时间为 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9日,未征集到潜在意向方。

2023年1月11日,公司通过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再次发布意向转让公告,拟转让持有的俄联合 51%股权,意向价格为人民币1,010万元,公告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7日,仍无潜在意向方与公司接洽。

控股股东方中民未来为了帮助与扶持公司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指定其全资子公司中民居家以1,010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俄联合51%股权。同时中民居家承诺在股权交割完毕后,加快联系、督促、推动对俄联合的审计工作,审计师由公司聘请,费用由公司承担。若审计发现2022年俄联合51%净资产超出1,010万元人民币,超出部分归公司所有;若中民居家与第三方达成关于俄联合51%股权再转让协议,中民居家承诺将交易额高出1,010万元部分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支付给公司(与前款所述净资产超出部分返还义务不累加,以二者孰高者计算)。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民居家签订俄联合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收到1,010万元股权转让款。

2、终止与滨南股份股权合作

2021年4月,公司完成了对滨南股份的收购,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滨南股份51%的股权。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收到滨南股份转让方出具的《沟通函》,由于股份转让款项尚未付清,对方提出拟终止本次股权合作,希望在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基础上进行友好磋商协议解除,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拟终止与滨南股份股权合作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0)。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2月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滨南股份股权转让事项的议案》,终止上述股权合作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滨南股份原股东退还的股权转让款4,420.41万元。

股权合作期间,公司曾为控股的滨南股份及其子公司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针对上述担保事项,在原有李鹏(滨南股份实际控制人)和重庆进厚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反担保的基础上,2022年12月又追加滨南股份为公司提供了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的反担保措施。经公司向李鹏及滨南股份了解,目前上述融资还款正常,公司将持续积极督促滨南股份原股东尽快替换或结清剩余融资担保。

3、持续提升合规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强化内部管控和审计监督职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和公司业务流程特点,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有效地提升了风险防范能力和控制水平,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4、加强开展公司文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秉承“诚信、谦和、致恒、至善”的核心价值观,弘扬谦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不讲排场,精简高效;汇聚有共同价值理念的人共事,实现公司与个人的共同成长;强调团队的责任心和自驱力。同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激励考核机制,持续优化多层次培养体系,为公司长久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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