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胡卫林先生购买其所持有的苏州开元民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科技”)1,400.00万股股票(占总股份比例33.73%),取得民生科技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南宁颐然养老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因此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