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 年 10 月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亚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麟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魏革亮女士(会计主管人员)
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015年9月,本公司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空航空”)100%股权,系非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对价为37,000.00万元,以现金方式依据《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方式支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公司确定以2015
年9月30日作为购买日,并在该日将德坤航空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合并成本公允价值以北京中企华资产
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目的涉及的成都德坤航空设备有限公司可
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3896号)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484,070,670.00 2,327,655,789.64 6.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820,077,633.51 1,874,858,312.49 -2.92%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5,376,237.20 0.52% 384,880,903.55 -36.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0,968,606.77 -21.22% 103,302,677.41 -54.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8,919,899.72 -20.26% 95,231,646.29 -57.36%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4,517,526.66 -79.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20.00% 0.10 -56.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 -20.00% 0.10 -56.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8% -0.58% 5.56% -6.62%
注: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益分派方案:以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401,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401,000,000 股变更为
1,002,500,000 股。公司按照转增后的总股本列示上年同期每股收益。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股) 1,002,500,000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
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26,574.4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4,522,164.00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4,136,434.15
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7,143.82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41,285.26
合计 8,071,031.12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
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5,241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何亚民 境内自然人 36.21% 362,999,997 272,249,997
何佳 境内自然人 31.03% 311,089,348 280,192,013
魏勇 境内自然人 15.76% 158,002,575 137,253,805
张乔龙 境内自然人 0.60% 6,000,002 0 质押 6,0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0% 4,988,345
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9% 4,894,257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7% 4,749,993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2% 3,234,753
-005L-FH002 深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总回报灵活配置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5% 2,500,00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4% 2,362,524
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何亚民 90,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750,000
何佳 30,897,335 人民币普通股 30,897,335
魏勇 20,748,770 人民币普通股 20,748,770
张乔龙 6,000,002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988,345 人民币普通股 4,988,34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4,894,257 人民币普通股 4,894,257
券投资基金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4,749,993 人民币普通股 4,749,99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 深 3,234,753 人民币普通股 3,234,75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总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2,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0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362,524 人民币普通股 2,362,524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何亚民与何佳系父女关系,属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一致行动人并合计持有公司 67.24%的股份。除此情形外,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
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序号 项目 2015年9月30日 2014年12月31日 变动额 同比增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1 - 5,988,310.00 -5,988,310.00 不适用
损益的金融资产
2 应收票据 82,236,130.85 62,775,512.05 19,460,618.80 31.00%
3 预付款项 25,407,441.46 7,502,041.49 17,905,399.97 238.67%
4 其他流动资产 3,690,375.97 210,539,573.02 -206,849,197.05 -98.25%
5 在建工程 8,201,487.28 22,647,060.59 -14,445,573.31 -63.79%
6 商誉 339,060,755.88 - 339,060,755.88 不适用
7 短期借款 3,762,800.00 - 3,762,800.00 不适用
8 应付票据 - 2,000,000.00 -2,000,000.00 不适用
9 应付职工薪酬 6,877,611.44 12,144,880.88 -5,267,269.44 -43.37%
10 其他应付款 251,622,141.89 1,251,031.51 250,371,110.38 20,013.17%
11 长期借款 750,400.00 - 750,400.00 不适用
12 长期应付款 71,248.98 - 71,248.98 不适用
13 股本 1,002,500,000.00 401,000,000.00 601,500,000.00 150.00%
14 资本公积 335,095,403.81 936,595,403.81 -601,500,000.00 -64.22%
15 其他综合收益 2,185,143.60 -131,500.01 2,316,643.61 1761.71%
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5,988,310.00 元,主要
系本期公司将所持股票出售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9,460,618.80元,增加31.00%,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承
兑减少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7,905,399.97元,增加238.67%,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和设备
款增加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206,849,197.05 元,减少98.25%,主要系公司购买的20,000
万元招商银行“存汇盈”理财产品本期到期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14,445,573.31 元,减少63.79%,主要系本期公司依据公司新产
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6)商誉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39,060,755.88 元,主要系本期公司收购德坤航空100%股权,将其纳
入公司合并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合并成本大于德坤航空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7)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762,800.00元,系合并范围增加德坤航空,德坤航空存在的短
期借款所致。
(8)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2,000,000.00元,主要系期初2,000,000.00元应付票据本期到期
所致。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5,267,269.44元,下降43.37%,主要系本期支付公司2014年
度年终奖及2014年留存绩效工资所致。
(10)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50,371,110.38元,增长200.13倍,主要系应付德坤航空
24,790.00万元的股权转让款所致。
(11)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750,400.00元,系合并范围增加德坤航空,德坤航空存在的长期
借款所致。
(12)长期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71,248.98元,系合并范围增加德坤航空,德坤航空存在的长
期应付款所致。
(13)股本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01,500,000.00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转增
股本所致。
(14)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601,500,000.00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
转增股本所致。
(15)其他综合收益期末较期初增加2,316,643.61元,增长17.62倍,主要系利君控股(新加坡)私
人有限公司外币报表折算时汇率变动所致。
2、利润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序号 项目 2015年1-9月 2014年1-9月 增减额 增减比例(%)
1 营业收入 384,880,903.55 608,885,391.07 -224,004,487.52 -36.79%
2 资产减值损失 6,543,148.47 4,962,110.91 1,581,037.56 31.86%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872,130.00 2,100.00 8,870,030.00 422,382.38%
4 投资收益 -4,735,695.85 4,824,260.14 -9,559,955.99 -198.16%
5 营业利润 116,356,231.16 266,961,921.52 -150,605,690.36 -56.41%
6 营业外收入 5,443,190.01 1,939,000.00 3,504,190.01 180.72%
7 利润总额 121,732,113.39 268,839,473.57 -147,107,360.18 -54.72%
8 所得税费用 18,429,435.98 39,762,757.42 -21,333,321.44 -53.65%
9 净利润 103,302,677.41 229,076,716.15 -125,774,038.74 -54.90%
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2015年1-9月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24,004,487.52元,下降36.7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受
国内宏观经济的持续影响,下游客户对固定资产的投资需求进一步减弱从而致使公司销售受到一定程度的
影响。
(2)2015年1-9月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581,037.56元,增长31.86%,主要系本期根据公司
会计政策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3)2015年1-9月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870,030.00元,增加4,223.82倍, 主要系本
期出售所持股票,将原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所致。
(4)2015年1-9月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559,955.99 元,下降198.16%,主要系本期出售所持股
票亏损所致。
(5)2015年1-9月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50,605,690.36元,下降56.41%,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
降致使营业利润下降。
(6)2015年1-9月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504,190.01元,增加180.72%,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7)2015年1-9月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7,107,360.18元,下降54.72%,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
降致使利润总额下降。
(8)2015年1-9月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1,333,321.44 元,下降53.65%,主要系本期应纳税所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得额减少所致。
(9)2015年1-9月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25,774,038.74元,下降54.90%,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下降
致使净利润下降。
3、现金流量表变动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序号 项 目 2015年1-9月 2014年1-9月 增减额 增减比例(%)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517,526.66 169,251,355.15 -134,733,828.49 -79.61%
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426,533.46 -272,241,376.62 112,814,843.16 41.44%
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2015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4,733,828.49元,减少79.61%,主
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a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b本期收到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保证
金存款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
(2)2015年1-9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12,814,843.16元,增长41.44%,
主要系本期支付现金股利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5月,公司与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原股东徐航、林晓枫、刘勇签署了《成都德坤
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暂定公司以人民币37,000万元现金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
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分别经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和2015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
司按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评估值作为参考与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交
易价格,以现金人民币37,000万元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 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何亚
民先生签署《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
2015年9月22日,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办理完股权转让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四川省成
都市青羊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持有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100%的
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至此,公司关于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工作全部完成(相关详
细情况请参见2015年5月13日、2015年8月26日、9月11日、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公告。公司《关于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详见2015 年8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2015年7月,因公司与成都三航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三航”)接洽,拟筹划收购成
都三航股权而触及重大事项。因上述拟收购股权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平
信息披露,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交所
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利君股份,股票代码:002651)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停牌期间,
基本完成了拟收购成都三航股权的前期准备工作,并作出了相关风险提示。2015年9月7日,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8日上午开市起复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
公司拟收购成都三航股权事项暂无实质性进展 ,若上述拟收购股权事项取得相关阶段性进展或成果公司
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15年7月8日、7月15日、7月22日、
7月29日、8月5日、8月12日、8月19日、8月26日、9月2日、9月8日本公司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
《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及《重大事项进展暨复牌公告》)。
3、2015年8月,分别经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和2015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32,1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26,500万元及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5,600万元)和自有资金4,900万元,合计人民币37,000万元现金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造有限公司100%股权, 并依据《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15年8月26日、9
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本公司公告。公司《关于超募
资金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详见2015年8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5 年 05 月 13 日 2015-13
2015 年 08 月 26 日 2015-45
公司以人民币 37,000 万元现金收购成都德
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00%股权。 2015 年 08 月 26 日 2015-46
2015 年 08 月 26 日 2015-48
2015 年 09 月 11 日 2015-55
2015 年 07 月 08 日 2015-35
2015 年 07 月 15 日 2015-38
2015 年 07 月 22 日 2015-39
2015 年 07 月 29 日 2015-40
公司拟筹划收购成都三航机电有限责任公 2015 年 08 月 05 日 2015-41
司股权。 2015 年 08 月 12 日 2015-42
2015 年 08 月 19 日 2015-43
2015 年 08 月 26 日 2015-44
2015 年 09 月 02 日 2015-52
2015 年 09 月 08 日 2015-53
2015 年 08 月 26 日 2015-45
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
2015 年 08 月 26 日 2015-46
金和超募资金用于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
制造有限公司股权。 2015 年 08 月 26 日 2015-49
2015 年 09 月 11 日 2015-55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 - - - -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 - - - -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 - - - -
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控制人何亚民及其一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2011 年 12 月 26 日 36 个月 已履行完毕
致行动人何佳持股锁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
定承诺 的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公司股东魏勇、张乔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
2011 年 12 月 26 日 12 个月 已履行完毕
首次公开发行 龙持股锁定承诺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
或再融资时所 份。
作承诺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
公司董事长何亚民、 报告期内严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 自作出承
副董事长何佳、副董 格履行所作
人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2011 年 12 月 26 日 诺之日
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出的相关承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 起,长期
魏勇持股锁定承诺 诺
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
例不超过 50%。
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
控制人何亚民及其一 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 报告期内严
其他对公司中 自作出承
致行动人何佳、股东 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对公司构成或 格履行所作
小股东所作承 2011 年 12 月 26 日 诺之日
魏勇分别向公司出具 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保证不进行 出的相关承
诺 起,长期
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其他任何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诺
诺函 的活动;并同时承诺如果违反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愿意承担因违反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何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