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 年 10 月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段维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段维嵬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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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457,065,487.38 2,120,550,018.72 15.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721,221,375.43 1,745,864,214.80 -1.41%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376,409,891.18 -2.13% 1,212,643,881.58 -1.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2,072,307.83 2.55% 113,597,160.63 3.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1,924,677.57 4.37% 111,166,184.12 2.77%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37,055,381.27 666.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0% 0.25 4.1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0% 0.25 4.1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8% 0.02% 6.47% 0.0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臵损益(包括已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8,178.83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损失
分)
收到市农业局农产品加工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 200
万元,宁乡县财政局农业专项资金 8 万元;长沙市能
源局 2012 节能减排奖励金 60.195 万元;2013 年度经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
开区目标管理考核奖励 6 万元;长沙市商务局(机关)
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3,379,950.00 湘品出湘 0.3 万元;宁乡经济开发区税收目标奖 3 万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
元,;阆中经信局技改项目资金 20 万元;工业发展十
府补助除外)
强企业奖 10 万元;统计局上限企业奖励资金 0.5 万元;
宁乡县发改局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10 万元;2014 年
技术改造节能创新补助资金 20 万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
-27,401.20
收入和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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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所得税影响额 913,393.46
合计 2,430,976.5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9,15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05% 184,567,680 184,567,680 质押 184,560,000
司
湖南天恒投资管理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5.16% 23,760,000 23,760,000
限公司
嘉华卓越(天津)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4.23% 19,497,242
伙)
嘉华致远(天津)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5% 14,525,980
伙)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分红-个人 其他 2.86% 13,171,426
分红-018L-FH002 深
杨子江 境内自然人 2.16% 9,936,000 9,936,000
深圳市鼎源成长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2% 7,451,2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TEMASEK
FULLERTON ALPHA 境外法人 1.34% 6,173,954
PTE LTD
长沙盈盛投资管理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1% 6,048,000 6,048,000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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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华优势(天津)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9% 5,485,079
企业(有限合伙)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嘉华卓越(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497,242 人民币普通股 19,497,242
嘉华致远(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525,980 人民币普通股 14,525,980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13,171,426 人民币普通股 13,171,426
-018L-FH002 深
深圳市鼎源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451,200 人民币普通股 7,451,200
TEMASEK FULLERTON ALPHA PTE LTD 6,173,954 人民币普通股 6,173,954
嘉华优势(天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485,079 人民币普通股 5,485,079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
4,609,944 人民币普通股 4,609,944
-018L-FH001 深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一组合 2,762,398 人民币普通股 2,762,398
久嘉证券投资基金 2,715,486 人民币普通股 2,715,486
中国银行-南方高增长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2,443,780 人民币普通股 2,443,780
杨子江持有卓越投资 20.2%的股权,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嘉华
卓越、嘉华致远、嘉华优势的委派代表同为宋向前;天恒投资、盈盛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投资为本公司骨干员工投资设立。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情况。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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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00%(绝对额减少2,000.00万元),主要系
本期收回开放式基金2,000万元所致。
2.应收票据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57.87%(绝对额增加1,478.02万元),主要系本期客户采用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18.63%(绝对额增加5,551.61万元),主要系本期对部分信用较好的客户给予短期信用收
款期所致。
4.应收利息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100.00%(绝对额减少253.68万元),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定期存款到期结算收回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77.69%(绝对额减少1,043.62万元),主要系期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减少及收回
国债逆回购投资影响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0.00%(绝对额增加20,906.98万元),主要系本期对衡阳华亚包装和天津合兴基
金进行股权投资所致。
7.工程物资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84.83%(绝对额增加448.33万元),主要系本期新厂在建工程材料增加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3.10%(绝对额增加59.26万元),主要系本期计提坏帐准备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0%(绝对额增加24,000.00万元),主要系本期信用贷款增加所致。
10.应付帐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80.66%(绝对额增加5,867.23万元),主要系本期应付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11.预收帐款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57.66%(绝对额增加2,315.26万元),主要系本期末推出促销政策客户预收款增加所致。
12.应付利息项目期末数较期初增加100.00%(绝对额增加42.26万元),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计提贷款利息所致。
13.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2.12%(绝对额增加1,062.00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1,062万元所致。
14.实收资本项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00.00%(绝对额增加23,040万元),主要系本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32.06%(绝对额增加1,185.54万元),主要系募集资金减少,定期存款利息减少所
致。
2.资产减值损失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47.41%(绝对额增加200.43万元),主要系本期应收帐款计提坏帐准备增加
所致。
3.投资收益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69.14%(绝对额减少275.02万元),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投资合兴基金亏
损所致。
4.营业外支出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87.33%(绝对额减少144.23万元),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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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96.44%(绝对额增加4,755.79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票据保
证金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666.10%(绝对额增加11,916.55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回票据保
证金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所致。
3.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12.37%(绝对额增加300.36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募集资金定期
利息增加所致。
4.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2.21%(绝对额减少31,706.10万元),主要系收到的募集资
金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5.59%(绝对额减少36,540.76万元),
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投入减少所致。
6.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55.03%(绝对额增加12,857.00万元),主要系本期增加对衡阳华亚包装和天津
合兴基金的投资所致。
7.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9.10%(绝对额减少22,000.00万元),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定
期存款减少所致。
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00.00%(绝对额增加24,830.42万元), 主要系本期增加短期借款所致。
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3.38%(绝对额减少2,928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贴
减少所致。
1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76.87%(绝对额减少2,759.58万元),主要系本期偿还到期借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2012 年 01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 2011 年 02 月
卓越投资 06 日-2015 年 正在履行
资时所作承诺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15 日
01 月 05 日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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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本公司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加加
食品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通过加
加食品从事除外)。(2)自本承诺书生效之日
起,本公司在作为加加食品控股股东期间(以
下简称\"承诺期间\"),除本承诺书另有说明外,
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
伙、承包或租赁经营)直接或间接(通过加
加食品从事除外)从事或介入与加加食品现
有或将来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在承诺期间,本 2011 年 02 月
卓越投资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公司不以任何方式支持他人从事与加加食品 15 日
现有或将来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或活动。(4)在承诺期间,如果由于
加加食品业务扩张导致本公司的业务与加加
食品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应
通过停止竞争性业务、将竞争性业务注入加
加食品、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竞争性
业务或其他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果本
公司转让竞争性业务,则加加食品享有优先
购买权。(5)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
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向加加食品赔偿一切
直接和间接损失。
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加加食品的
资金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加加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
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2)
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代其偿还债务;
(3)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4)要
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或非银行
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5)要求加加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 2011 年 02 月
卓越投资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开具没有真 15 日
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7)要求加加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
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8)不及时
偿还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
任而形成的债务。 积极督促加加食品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
责,维护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和财产
安全。 对于历史上其对加加食品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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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企业形成的占款,均业已还清并支付了资
金占用费;自 2010 年 9 月起,不存在加加食
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被其以借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加加食品
及下属企业未发生因上述行为受到任何形式
处罚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的情形;
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因上述行为被有关
部门处罚,或因该等行为被任何第三方追究
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的,其将对该等处罚及/
或法律责任共同及连带的承担一切责任。
如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
切法律责任和接受监管当局的任何处分,包
括但不限于启动对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
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其侵占加加食品
及/或下属企业的资产时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
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
金清偿的,通过变现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
予以偿还。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
份。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杨振、肖赛 2011 年 02 月
员期间:(1)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平、杨子江 15 日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3)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
票数量不超过其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的 50%。
(1)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本人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加加食
品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通过加加
食品从事除外)。(2)自本承诺书生效之日起,
本人在作为加加食品实际控制人期间(以下
简称\"承诺期间\"),除本承诺书另有说明外,
杨振、肖赛 2011 年 02 月
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平、杨子江 15 日
不限于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
伙、承包或租赁经营)直接或间接(通过加
加食品从事除外)从事或介入与加加食品现
有或将来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在承诺期间,本
人不以任何方式支持他人从事与加加食品现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有或将来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或活动。(4)在承诺期间,如果由于加
加食品业务扩张导致本人的业务与加加食品
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则本人应通过停
止竞争性业务、将竞争性业务注入加加食品、
向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转让竞争性业务或其
他合法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果本人转让竞
争性业务,则加加食品享有优先购买权。(5)
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
本人将向加加食品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
失。\"
不通过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加加食品的
资金和资源,包括但不限于:(1)要求加加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
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2)
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代其偿还债务;
(3)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4)要
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通过银行或非银行
金融机构向其提供委托贷款;(5)要求加加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 6)
要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开具没有真
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7)要求加加
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
况下以其他方式向其提供资金;(8)不及时
偿还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为其承担担保责
任而形成的债务。 积极督促加加食品董
杨振、肖赛 2011 年 02 月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及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平、杨子江 15 日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
责,维护加加食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和财产
安全。 对于历史上其对加加食品及下
属企业形成的占款,均业已还清并支付了资
金占用费;自 2010 年 9 月起,不存在加加食
品及下属企业的资金被其以借款、代偿债务、
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加加食品
及下属企业未发生因上述行为受到任何形式
处罚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的情形;
如加加食品及/或下属企业因上述行为被有关
部门处罚,或因该等行为被任何第三方追究
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的,其将对该等处罚及/
或法律责任共同及连带的承担一切责任。如
违反上述承诺,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
法律责任和接受监管当局的任何处分,包括
但不限于启动对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占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其侵占加加食品及
/或下属企业的资产时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所
持加加食品的股份,凡侵占资产不能以现金
清偿的,通过变现其所持加加食品的股份予
以偿还。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
2012 年 01 月
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 2011 年 02 月
天恒投资 06 日-2015 年 正在履行
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 15 日
01 月 05 日
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