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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石化: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1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石化 公告编号:2021-054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石化”或“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第四届第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截至2021年6月16日的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9,435.7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公司拟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58号文核准,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0,190,80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53元,共计募集资金3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99.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6,800.8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17年7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72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于2017年7月2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16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名称募集资金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8110801013801210213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8,148,811.3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602545559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86,209,110.99
合 计94,357,922.32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6,800.87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296,800.87万元,其中“卫星能源年产45万吨丙烯及30万吨聚丙烯二期项目”承诺支出219,500.00万元、“卫星石化年产12万吨高吸水性树脂(SAP)扩建项目”承诺支出36,300.8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支出41,00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

①按决议使用募集资金41,000万元补流动资金,已于2017年11月份执行完毕。

②“卫星能源年产45万吨丙烯及30万吨聚丙烯二期项目”中年产30万吨聚丙烯项目于2016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年产45万吨丙烯二期项目于2019年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卫星石化年产12万吨高吸水性树脂(SAP)

扩建项目”中涉及募集资金投入的二期工程于2017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19年,公司按规定的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将截至2019年3月6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待支付合同款等合计32,631.47万元保留在募集资金账户以备支付。

2.2019年3月至今

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现金管理类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1年6月1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元。

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0,000.00万元。截至2021年6月1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16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1.卫星能源年产45万吨丙烯及30万吨聚丙烯二期项目219,500.00159,477.13 [注1]3,025.46151,358.72
2.卫星石化年产12万吨高吸水性树脂(SAP)扩建项目36,300.8721,010.26 [注1]-20,217.06
3.补充流动资金41,000.0041,000.00-41,000.00
4.现金管理----
5.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
6.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5,313.48-75,313.48
合 计296,800.87296,800.87-6,974.54287,889.26

注1:截至2019年3月6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剩余部分合同款及质保金待付,因此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2,666.90万元(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7,353.43万元)。经调整后,卫星能源年产45万吨丙烯及30万吨聚丙烯二期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调整为159,477.13万元,卫星石化年产12万吨高吸水性树脂(SAP)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调整为21,010.26万元

四、募集资金结余资金的构成说明

截至2021年6月16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9,435.79万元,均为尚未支付完毕的设备和基建工程项目合同款项以及上述款项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尚未支付供应商的尾款或质保金

截至2021年6月16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有8,911.61万元尾款及质保金未支付。

2.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

自2019年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起至2021年6月16日,募集资金项目账户产生累计利息收入净额524.18万元。

五、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上述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9,435.7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在将相关结余资金转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承诺在上述尾款或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六、相关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截至2021年6月16日的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9,435.7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充分利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截至2021年6月16日的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9,435.7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三)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将截至2021年6月16日的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或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9,435.7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卫星石化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拟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国信证券对卫星石化将2017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拟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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