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14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文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沈晓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是公司在突发疫情影响下根据目前客观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采取的应对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修订能够更有效地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本次修订不会导致限制性股票提前解除限售,不存在降低授予价格的情形,亦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修订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