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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石化: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高长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0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高长有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19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现将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按照董事会会议通知参加了会议,未有缺席或委托出席情况;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均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与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与治理机制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历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都进行了认真审议,未曾投出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2019年,共主持召开了二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本人亲自参加,无缺席情况,对所有议案均认真审议,未曾投出反对票或弃权票。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2019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查验,在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了如下各项独立意见。

(一)在2019年3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通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有关议案及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 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和独立意见;

8、关于 2018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开展 2019 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二)在2019年5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通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有关议案及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2、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在2019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通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有关议案及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修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独立意见;

2、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独立意见。

(四)在2019年7月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本人通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有关议案及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五)在2019年7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人通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有关议案及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独立意见;

2、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的独立意见。

(六)在2019年7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本人通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有关议案及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七)在2019年11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本人通过认真了解和核查,对有关议案及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到公司现场办公和了解、检查情况

2019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探讨和分析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对公司管控与治理项目的建设、组织管理结构的完善和薪酬体系的优化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对公司企业文化的确立和落地提出了一些可行性建议。

四、专业委员会任职情况

2019年,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本人作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为公司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分析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提出管理薪酬体系设计思路和公司发展规划等建议,并对公司聘任管理人员及改善绩效合同方案、调整组织架构等事项。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9年度,本人与公司管理人员保持良好沟通,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为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企业管理出谋划策,对公司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2019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促进公司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2019年,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最新的规章制度,了解最新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其他情况

(一) 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 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 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cygao@zju.edu.cn

本人在2019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本人将继续以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

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高长有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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