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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关于参股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3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7年7月21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共青城民盛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盛金控”)与上海蔚洁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洁科技”,更名前为“上海蔚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上海蔚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称“投资协议”),民盛金控以现金2,000万元对蔚洁科技进行增资,蔚洁科技成为民盛金控参股公司。上述事宜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104号《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各方签署的《投资协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蔚洁科技2019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关于蔚洁科技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专项审核报告》,蔚洁科技实际控制人温志华应当以现金方式向民盛金控支付补偿金额1,134.2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041号《关于参股公司上海蔚洁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二、业绩补偿进展情况

经公司与业绩承诺方温志华沟通协商,于2020年6月11日,温志华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民盛金控签署《补充协议》,温志华同意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向民盛金控进行业绩补偿1134.28万元。考虑到新冠疫情对中小企业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资金周转存在一定困难,本着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甲方(温志华)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民盛

金控)履行支付业绩补偿义务:

1、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甲方(或其指定方)应当向乙方支付首笔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共计人民币134.28万元,并支付至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2、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甲方(或其指定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第二笔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3、于2021年3月31日之前,甲方(或其指定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全部剩余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

如甲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业绩补偿款的,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年化10%的单利支付违约金,直至偿还完毕全部款项为止。

三、后续措施

公司将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督促业绩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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