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1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于公司本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润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万润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万润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万润股份: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万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