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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润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佐卓)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8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8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合规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在2018年度的发展状况,出席公司2018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8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018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无委托出席或未出席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共2次,本人担任委员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的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审议了每项议案,充分行使了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分析调研后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对2018年度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相关事项以审慎态度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职责。

1、在公司2018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万润股份: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万润股份:关于聘请2018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万润股份: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万润股份: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万润股份: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计划的议案》、《万润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绩效考核及2018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万润股份:关于董事长2017年度绩效考核及2018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万润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万润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万润股份:关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万润股份: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以及公司2017年全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2018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万润股份: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万润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万润股份:关于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以及公司2018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公司2018年9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万润股份: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万润股份: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在公司2018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万润股份:关于更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自愿披露工作,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各个议案,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五、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18年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会同其他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累计工作时间超过11天。

2018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请各位股东 审议。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佐 卓联系方式:zuozhuo@vip.sina.com2019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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