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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润股份: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13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于2015年3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沸石系列环保材料二期扩建项目”及对子公司增资,其中,“沸石系列环保材料二期扩建项目”计划于2019年底完成。公司聘请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担任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并依法销户日止或持续督导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16年8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收购MP生物医疗有限公司。公司聘请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为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保荐期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当年及其后的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已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并依法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2015年12月29日,公司与中德证券签署了《终止合同协议书》,约定中德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东方花旗接替。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3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万润股份: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公告》。

公司2018年9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启动后,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并于近日与中信证券签订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约定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期自中信证券与公司签署该项协议之日起至公司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之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届满之日,或万润股份在公司证券上市后与其他保荐机构签订新的保荐协议之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与东方花旗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东方花旗未完成的对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完成。中信证券已指派康翰震先生、王楠楠先生担任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之后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具体持续督导工作。中信证券简介及保荐代表人康翰震先生、王楠楠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1月13日

附: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10月25日在北京成立。2002年12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中信证券向社会公开发行4亿股普通A股股票,200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2011年10月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6030”。2017年,中信证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33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14亿元,净资产收益率7.82%,收入和净利润继续位居国内证券公司首位,各项业务继续保持市场前列。中信证券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这一中心,进一步完善融资安排者、财富管理者、交易服务与流动性提供者、市场重要投资者和风险管理者五大角色,不断重塑并巩固核心竞争力。

二、保荐代表人康翰震先生、王楠楠先生简历康翰震: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总监,保荐代表人,参与或负责

的项目包括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等IPO及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

王楠楠: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负责和参与了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等IPO及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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