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6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王宇萍女士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1%的通知,王宇萍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现将相关减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王宇萍 | 大宗交易 | 3月13日 | 3.9 | 200 | 0.18 |
11月25日 | 4.49 | 100 | 0.09 | ||
11月26日 | 4.49 | 100 | 0.09 | ||
11月27日 | 4.44 | 100 | 0.09 | ||
11月28日 | 4.43 | 100 | 0.09 | ||
11月29日 | 4.35 | 100 | 0.09 | ||
12月2日 | 4.38 | 100 | 0.09 | ||
12月3日 | 4.36 | 100 | 0.09 | ||
12月4日 | 4.31 | 100 | 0.09 |
12月9日 | 4.45 | 100 | 0.09 | |
12月10日 | 4.49 | 100 | 0.09 | |
合 计 | — | — | 1,200 | 1.07 |
(说明: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宇萍 | 合计持有股份 | 3,241 | 2.89% | 2,041 | 1.8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41 | 2.89% | 2,041 | 1.8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自前次权益变动公告(上市时)的累计减持比例前后对比如下:
股东名称 | 上市时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 | 488,592,000 | 43.5 | 465,296,370 | 41.43 |
卢彩芬 | 168,480,000 | 15.00 | 168,480,000 | 15.00 |
张 炜 | 143,208,000 | 12.75 | 104,171,900 | 9.27 |
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 | 42,120,000 | 3.75 | 0 | 0 |
张建均 | 0 | 0 | 19,629,144 | 1.75 |
卢震宇 | 0 | 0 | 11,232,130 | 1.00 |
王宇萍 | 0 | 0 | 20,410,000 | 1.82 |
吴玉姐 | 0 | 0 | 17,594,928 | 1.57 |
卢彩玲 | 0 | 0 | 5,379,400 | 0.48 |
郑 超 | 0 | 0 | 3,900,000 | 0.35 |
张少杰 | 0 | 0 | 200,000 | 0.02 |
合 计 | 842,400,000 | 75.00 | 816,293,872 | 72.68 |
注:1、为计算方便和对比,上市时持有股份数和持股比例均按现有总股本1,123,200,000股计算。
2、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新余市永元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6日至7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将股份分别转让给吴玉姐、王菊姿、卢震宇、郑超、林映富、王成鑑、卢彩玲七位股东,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34、2015-037)。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元集团”)于2016年1月14日、1月15日、2018年7月3日通过大宗交易将部分股权转让给张建均,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03、2018-039)。张炜于2016年6月17日、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23日、2018年7月18日、2018年7月19日、2018年7月20日、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25日、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将部分股权转让给王宇萍,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18、2016-020、2018-044、2018-045、2018-046、2018-055、2018-056、2018-064)。
3、张建均和卢彩芬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元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建均持有公元集团75%股权,卢彩芬持有公元集团25%股权),张炜为张建均之弟,张建均持有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81.76%股权,吴玉姐为卢彩芬之母,王宇萍为张炜之妻,卢震宇为卢彩芬之弟,卢彩玲为卢彩芬之妹,郑超与卢彩玲为夫妇,张少杰为张建均之哥,故以上人员构成一致行动人。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未作出过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承诺一致。
4、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