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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人股份: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9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准则。

为了更准确的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进一步统一和完善公司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措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主要内容

1.变更前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①单项金额100 万元(含100 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②单项金额50 万元(含50 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除佳运油气外佳运油气 [注]除佳运油气外佳运油气 [注]
1年以内(含1年)5.00%5.00%5.00%5.00%
1至2年10.00%10.00%10.00%10.00%
2至3年20.00%30.00%20.00%30.00%
3至4年30.00%50.00%30.00%50.00%
4至5年50.00%80.00%50.00%8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

注:2016年度全资子公司四川佳运油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因业务性质不同而适用不同的计提比例。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2.变更后本公司对所有应收款项根据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考虑获取应收款项相关信用风险特征的成本,将应收款项分为单项评估和组合评估两种类别进行信用损失确认。

(1)单项评估的应收款项及其信用损失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以下两类应收款项进行单项评估以确认其预期信用损失:

① 单项金额重大(单项金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单项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

②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款项

单项评估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将单独对其进行信用损失评估。对于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按照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对于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或已发生信用减值的,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单独进行信用损失评估后,未确认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组合中再

次进行信用损失评估。

(2)组合评估的应收款项及其信用损失确认方法

①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无风险组合所有并表范围内关联方客户;以及已获得收款保证,认定无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
账龄分析法组合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信用损失比例作出最佳估计,按照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②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无风险组合:认定为无信用风险,不确认信用损失;账龄分析法组合:按照初始确认后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龄区分信用风险,各不同账龄段的应收款项预计信用损失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00%5.00%
1至2年10.00%10.00%
2至3年20.00%20.00%
3至4年30.00%30.00%
4至5年50.00%50.00%
5年以上100.00%100.00%

(3)其他计提方法说明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预计信用损失。

(三)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开始执行。

(四)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影响以前年度财务报表。预计对2019年及未来的财务报告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管理需求,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计估计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变更后的公司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审慎判断,一致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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