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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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5月30日上午10:00时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良秀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5月1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为了满足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为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的该笔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质押担保(含结构性存款质押)等,担保期限自担保事项发生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