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经事后核查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审议议案多列了一项“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现对公告予以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
提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提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1.00 |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00 |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0 |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 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5.00 | 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00 | 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 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
除涉及上述更正的内容相应变动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