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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上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经核查,《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规避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1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1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有关规定,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治强 秦弘毅 金小刚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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