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赞宇科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赞宇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赞宇科技及其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高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短期融资融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信托类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认可的其他投资。所投资品种要求风险较低,预期收益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或者无担保产

权为投资标的物的理财产品。

(四)授权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投资品种和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和购买事宜。授权期限为公司第五届第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实际收益不可

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

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内的资金仅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不得

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等其他对外投资行为;

2、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4、理财产品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公司内控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

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事项无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自有资金充裕,本次在保证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授权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