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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0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评价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2021年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高管人员勤勉尽责,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二、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察督促职能。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4次,通讯会议2次)。

(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3日,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杭州市古墩路702号)十八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经会议审议,采用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9日,在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市古墩路702号)十八楼会议室召开。经会议审议,采用书面投票并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关于2021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1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1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赞宇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市古墩路702号)十八楼会议室召开。经会议审议,采用书面投票并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审议《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0万吨日化产品项目”的议案》。

(四)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7月6日,在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市古墩路702号)十八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经会议审议,采用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设立子公司并投资建设日化生态产业园的议案》。

(五)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9日,在赞宇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市古墩路702号)十八楼会议室召开。经会议审议,采用书面投票并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赞宇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市古墩路702号)十八楼会议室召开。经会议审议,采用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严格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全程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

行职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21年,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确认了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相关管理制度,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

(四)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核实,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执行的是市场定价,交易客观、公正、公平,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贯彻公司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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