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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国纪: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6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有力的保障了股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监督审查,并客观、独立的发表意见,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2018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公司2018年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2018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18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018年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管理层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的行为。

二、2018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等,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通过查阅财务报表、参加专题会议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投资等方面的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投资、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行职

责、经营决策程序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的决策、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等事项。

2018年度召开监事会会议与审议议案的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召开日期会议情况会议审议议案披露媒体披露日期
2018.1.3第四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2018-1-4 公告编号:2018-003
2018.4.24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1、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关于201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5、审议《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9、审议《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10、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8-2020年)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2018-4-26 公告编号: 2018-014
2018.8.8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1、审议《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关于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2018-8-10 公告编号: 2018-038
2018.10.29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1、审议《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2018-10-31 公告编号: 2018-044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公司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该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在作出重大决策时,经过了审慎研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所做的决策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需要,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对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5、本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2018年度没有发生关联交易,未发生重大或者异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能够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有效控制。

7、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状况,经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进行分配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19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继续落实加强监督职能,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办公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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