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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洁科技: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合并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8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合并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后

商誉所在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

万隆评报字(2022)第10093 号

(共壹册 第壹册)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合并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的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目录

声明 ...... 3

摘要 ...... 4

资产评估报告 ...... 6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6

二、评估目的 ...... 13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3

四、价值类型 ...... 15

五、评估基准日 ...... 21

六、评估依据 ...... 21

七、评估方法 ...... 25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32

九、评估假设 ...... 35

十、 评估结论 ...... 37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38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40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41

附件: ...... 42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合并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后

商誉所在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

摘要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合并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评估目的:为满足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的需要,提供合并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专业意见。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消费电子业务资产组,评估范围为评估对象对应的商誉所在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企业合并公允价值调整形成)以及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商誉。

-4-

项目

项目于资产组所在单位以合并日公允价值
合并报表层面的账面值持续计算的账面值
固定资产51,242.8151,831.14
在建工程3,549.303,549.30
无形资产394.021,370.84
长期待摊费用3,107.543,107.54
其他非流动资产621.03621.03
经营性长期资产合计58,914.7060,479.85
递延所得税负债234.78
调整前商誉7,675.81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5-

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

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
调整后商誉7,675.81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67,920.88

价值类型:可收回金额。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评估方法:收益法。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经评估,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合并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大写人民币陆亿陆仟万元整(RMB66,000.00万元)。

上述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内使用有效,逾期使用无效。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

详见评估报告正文“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万隆评报字(2022)第10093号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合并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后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资产评估报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合并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资产组,在2021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

企业名称:错误!未找到引用源。(002635)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苏州市吴中区光福镇福锦路8号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法定代表人:吕莉注册资本:人民币63420.2080万元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生产销售:电子绝缘材料、玻璃及塑胶类防护盖板、触控盖板以及电子产品零配件组装;销售:电子零配件、工业胶带、塑胶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组所在单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 所:博罗县罗阳街道小金村柏岭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李棱注册资本:人民币76654.466754万元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手机、电脑、可穿戴技术产品及其他数码电子产品的精密配件、汽车配件、塑胶制品、五金制品;新材料的研究及开发;粉末冶金、液态金属、压铸及相关新工艺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物业租赁;物业服务;信息管理、信息咨询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及信息技术服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原名为“惠州威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由威博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港币250.00万港元。

2005年12月,威博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向公司增资750.00万港元,全部计入实收资本,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至1,000.00万港元。

2015年6月,公司原股东威博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将所持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吴桂冠、吴镇波、练厚桂、黄庆生、柯杏茶。公司类型由“中外合资企业”转型为“内资企业”,公司名称变更为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港币变更为788.46万元人民币。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8-

序号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吴桂冠237.8030.16%
2吴镇波222.0328.16%
3练厚桂93.6711.88%
4柯杏茶141.2917.92%
5黄庆生93.6711.88%
合计788.46100.00%

2015年12月,吴桂冠、吴镇波、练厚桂、黄庆生、柯杏茶向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5,000.00万元。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吴桂冠1,508.0030.16%
2吴镇波1,408.0028.16%
3黄庆生594.0011.88%
4练厚桂594.0011.88%
5柯杏茶896.0017.92%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9-

序号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合计5,000.00100.00%

2016年8月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由公司的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吴桂冠4,524.0030.16%
2吴镇波4,240.0028.16%
3黄庆生1,782.0011.88%
4练厚桂1,782.0011.88%
5柯杏茶2,688.0017.92%
合计15,000.00100.00%

2017年9月,吴桂冠将所持公司30.16%股权(即4,524.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镇波将所持公司

28.16%股权(即4,240.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庆生将所持公司11.88%股权(即1,782.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练厚桂将所持公司11.88%股权(即1,782.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柯杏茶将所持公司17.92%股权(即2,688.00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607,429,977.54元,均由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742.9978100.00%
合计60,742.9978100.00%

2020年12月29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766,544,667.54元,新增注册资本由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10-

序号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6,654.4668100.00%
合计76,654.4668100.00%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的股东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6,654.4668100.00%
合计76,654.4668100.00%

3、企业经营概况

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消费电子金属精密结构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为消费电子金属精密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消费电子产品的金属外观件。

公司拥有很强的与消费电子品牌厂商、ODM厂商同步设计、开发的能力,具有冲压、锻造、CNC加工、金属打磨、激光雕刻、MIM(粉末冶金)、纳米注塑、金属喷砂、阳极氧化、平面研磨、产品点胶组装等金属精密结构件所需工艺能力。近年来,受全球经济和手机行业下滑以及疫情的影响,5G相关行业规模发展有限,销售量相较以前年度有较大减少,致使企业营业收入持续下滑,不及预期。未来,公司将专注于3D热压电池盖,更新生产设备及生产线,开拓更多业务项目,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公司拥有多项国家专利,成功为OPPO、VIVO、华为、小米、联想、摩托罗拉等知名消费电子品牌厂商配套生产金属精密结构件产品,拥有广泛的客户群体,得到了客户和市场的广泛认可。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拥有的各级控股公司概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11-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惠州威博工艺有限公司2012年1月600.00100%设立
惠州威博金属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8月27,696.51100%设立
博罗县延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2013年11月53.00100%收购

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下设各级全资子公司共三家,分别为惠州威博工艺有限公司,惠州威博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和博罗县延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惠州威博工艺有限公司在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内承担部分产品加工的业务,同时因历史缘故,由惠州威博工艺有限公司为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获取部分外部订单。截至评估基准日,惠州威博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为母公司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筹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无实际经营。博罗县延星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为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出于排污指标考虑于2020年底收购的全资孙公司,无实际经营。

5、近年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威博精密(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166,523.31152,378.12150,223.17
负债合计55,319.5437,967.6053,154.56
所有者权益合计111,203.77114,410.5297,068.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11,203.77114,410.5297,068.61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
营业收入92,971.7545,558.6965,111.98
利润总额-3,257.28-14,589.32-21,318.18
净利润-2,302.58-12,704.72-17,341.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02.58-12,704.72-17,341.91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消费电子业务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万元

-12-

项目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164,971.18143,613.78143,928.33
负债合计55,107.6430,854.1848,439.75
所有者权益合计109,863.54112,759.6195,488.5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9,863.54112,759.6195,488.59
项目2019年2020年2021年
营业收入92,971.7545,558.6965,111.98
利润总额-4,669.15-15,295.76-21,235.01
净利润-3,360.60-13,234.13-17,271.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60.60-13,234.13-17,271.02

上述资产组所在单位2018-2020年的财务数据摘自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1年财务数据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但尚未出具审计报告。

6、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及主要税种、税率

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具体税率情况
增值税销售收入、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收入以及进口货物金额按1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5%计缴。
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计缴。

(三)委托人和资产组所在单位之间的关系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委托人是资产组所在单位的控股股东。

(四)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为委托人股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与本评估目的相关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 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满足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商誉减值测试的需要,提供合并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专业意见。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1、评估对象为合并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资产组。

2、资产组划分的标准为:与商誉减值测试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应当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与资产组相关的业务为:消费电子业务。

3、评估范围为与合并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形成商誉有关的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与消费电子业务相关划入资产组的于评估基准日的主营业务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企业合并公允价值调整形成)以及分摊至该资产组的商誉。

(1)评估基准日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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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称

科目名称账面金额划入资产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金额差额的净值
资产账面金额
一、流动资产合计44,885.82
流动资产:0.00
货币资金3,120.19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3,000.00
应收账款23,576.20
预付账款101.78
其他应收款261.89
存货13,012.82
其他流动资产1,812.94
二、非流动资产合计100,374.64
固定资产51,360.7551,242.81588.33
在建工程28,767.163,549.3
油气资产3,691.99
无形资产4,206.54394.02976.82
长摊待摊费用3,107.543,107.54
递延所得税资产8,603.93
其他非流动资产636.73621.03
三、资产合计100,374.64
四、流动负债合计49,442.71
短期借款3,003.99
应付票据2,795.68
应付账款31,166.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727.66
应付职工薪酬2,084.31
应交税费771.92
其他应付款8,359.8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50.53
其他流动负债82.01
五、非流动负债合计3,711.86
应付债券3,390.57
专项应付款321.28
六、负债合计53,154.56
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97,068.6158,914.701,565.15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威博精密账面金额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账面金额威博精密公允价值与原账面金额差额的净值合并报表反映的账面金额
固定资产51,242.81588.3351,831.14
在建工程3,549.303,549.30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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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394.02976.821,370.84
长期待摊费用3,107.543,107.54
其他非流动资产621.03621.03
经营性长期资产合计58,914.7060,479.85
递延所得税负债234.78
调整前商誉7,675.81
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
调整后商誉7,675.81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67,920.88

2017年7月,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合并日为2017年8月1日,合并成本为340,000. 00万元,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60,855.08万元,形成商誉279,144.92万元。未确认的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为0.00万元

截至本次减值测试前,上述商誉已计提减值准备271,469.11万元,账面价值7,675.81万元,经少数股东权益调整后的商誉账面价值7,675.81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的、纳入评估范围的商誉所在资产组组合为67,920.88万元。

4、纳入资产组的表外资产

序号无形资产名称和内容登记证号/申请号取得日期资产类别
1一种模内注塑手机卡托的制造方法ZL201810218732.62018年3月16日发明专利
2一种一体式手机卡托的制造方法ZL201610212264.22016年4月7日发明专利
3一种改善粉末注射成型手机卡托烧结变形的冶具ZL201820885496.92018年6月8日实用新型专利
4一种粉末注射成型异形产品的高效检测冶具ZL201820468512.42018年3月30日实用新型专利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16-

5一种改善粉末注射成型手机摄像头表面流痕的浇口设计ZL201820402953.42018年3月23日实用新型专利
6一种卡托夹具ZL201720717787.22017年12月29日实用新型专利
7一种四轴旋转盖板式电池盖CNC夹具ZL201720717493.X2017年12月22日实用新型专利
8一种复合材料手机中框连接结构ZL201721419097.52017年10月31日实用新型专利
9一种复合材料手机中框ZL201721363831.02017年10月23日实用新型专利
10一种卡帽整板去披锋研磨夹具ZL201720717786.82017年6月20日实用新型专利
11一种纳米注塑电池盖仿形吸气高光夹具ZL201720717492.52017年6月20日实用新型专利
12一种侧键TPL一体点胶后整体落料冶具ZL201720703452.52017年6月16日实用新型专利
13一种侧键TPL一体点胶冶具ZL201720703451.02017年6月16日实用新型专利
14一种催化脱脂炉专用脱脂盘周转手动推拉车ZL201720703974.52017年6月16日实用新型专利
15一种真空烧结炉石墨隔板周转车ZL201720702968.82017年6月16日实用新型专利
16一种粉末注射成型的手机支架半成品ZL201720317110.X2017年3月29日实用新型专利
17一种粉末注射成型的手机指纹装饰件半成品ZL201720317108.22017年3月29日实用新型专利
18一种加工手机卡托快速互换夹具套件ZL201720317106.32017年3月29日实用新型专利
19一种不锈钢电池盖内扣成型模具ZL201720068132.72017年1月20日实用新型专利
20一种成型一体式手机卡托锻冲压组合式连续模具ZL201720070273.22017年1月20日实用新型专利
21一种铝合金电池盖连续冲压模具ZL201720068192.92017年1月20日实用新型专利
22手机铝合金电池盖和塑胶边框贴合夹具ZL201720062165.02017年1月19日实用新型专利
23一种一体卡托CNC加工卡帽及卡槽互换四轴夹具ZL2011720062812.82017年1月19日实用新型专利
24一种加工手机分体式卡托卡帽的快速装夹冶具ZL201720040289.92017年1月13日实用新型专利
25一种手机指纹装饰件冲压模具ZL201720026445.22017年1月11日实用新型专利
26201611一种不锈钢手机指纹装饰件侧面抛光机构ZL201621222397.X2016年11月14日实用新型专利
27201412一种用于连续冲压的对接条料ZL201420819576.62014年12月23日实用新型专利
28201412一种用于手机顶针表面研磨的辅助夹具ZL201420819113.X2014年12月23日实用新型专利
29201412一种用于侧键高光的定位夹具ZL201420819000.X2014年12月23日实用新型专利
30一种用于手机侧键板的氧化挂架ZL201420819714.02014年12月23日实用新型专利
31一种卡托喷砂固定架ZL201420819038.72014年12月23日实用新型专利
32一种用于摄像头框高光的固定夹具ZL201420819039.12014年12月23日实用新型专利
33一种用于卡托侧面高光的夹具ZL201420819210.92014年12月23日实用新型专利
34一种用于手机摄像头框的研磨夹具.ZL201420819209.62014年12月23日实用新型专利
35一种用于TPU点胶定位的通用底座ZL201420818997.72014年12月23日实用新型专利
36一种用于TPU点胶的定位装置.ZL201420818999.62014年12月23日实用新型专利
37一种自动感应切断装置ZL201420819577.02014年12月23日实用新型专利
38一种改善粉末注射成型耳机滑轨烧结变形的治具ZL201620283022.82016年4月7日实用新型专利
39一种手机转轴件的整形工装ZL201620283020.92016年4月7日实用新型专利
40一种改善卡托表面流痕的成型模具ZL201620282730.X2016年4月7日实用新型专利
41一种加工手机金属侧键的高效CNC夹具ZL201621446449.12016年12月27日实用新型专利
42一种密封结构及具有其的真空海拔试验箱ZL202022950608.42020年12月11日实用新型专利
43一种智能手表螺丝孔检测装置ZL202022688733.22020年11月19日实用新型专利
44一种平板电脑侧边拉丝设备ZL202022688692.72020年11月19日实用新型专利
45一种零件侧孔加工定位装置ZL202022810964.62020年11月30日实用新型专利
46一种CNC刀具检测补偿仪ZL202022867420.32020年12月4日实用新型专利
47一种手机自动贴膜设备ZL202022688705.02020年11月19日实用新型专利
48一种方形管道多孔加工设备ZL202022897062.02020年12月7日实用新型专利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17-

49一种喷砂夹具ZL202022862805.02020年12月3日实用新型专利
50一种拼接式矩形框固定器ZL202022688689.52020年11月19日实用新型专利
51一种辅助打孔的装置ZL202022867461.22020年12月4日实用新型专利
52多轴攻牙机ZL202022810475.02020年11月30日实用新型专利

权属状况:所有权归属于威博精密;他项权利状况:无。上述资产范围经由委托人确定,并与执行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充分沟通。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资产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步审定,尚未出具审计报告。

(二)评估范围内主要资产概况

本次评估范围内直接归属于资产组所在单位的主要资产和负债(合并报表口径)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以及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 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包括厂房、办公楼等,共7项,建筑面积合计27,000.14㎡,均已办理房产证。具体明细如下表:

序号权证编号建筑物名称建成 年月计量单位建筑面积m2账面价值
原值净值
1粤房地权证博罗字第1100016663号办公楼2014/12/312894.761,131,228.11172,019.55
2粤房地权证博罗字第1100016664号厂房2014/12/311994.85669,456.74101,800.56
3粤房地权证博罗字第1100016662号饭堂2014/12/311200.54278,847.4744,115.44
4粤房地权证博罗字第1100016660号宿舍楼2014/12/312948.84662,404.94104,796.80
5粤房地权证博罗字第1100016661号工业仓储2014/12/3131322,092,577.81408,867.61
6粤房地权证博罗字第1100016659号宿舍楼2014/12/311706.41,140,094.11222,760.46
7粤(2017博罗县不动产权第5006132号新厂房2016/12/2913122.7518,062,948.3713,253,886.39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权属状况:所有权归属于威博精密;他项权利状况:均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

②固定资产-构筑物包括污水处理设施、钢结构仓库安装工程等,共2项。账面原值 4,914,301.47元,账面净值2,987,878.46元。分别建造于2015年、2017年。

权属状况:所有权归属于威博精密;

他项权利状况:无。

③固定资产-设备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及其他设备。机器设备主要包括精雕机、加工中心、抛光机、注塑机等生产设备,共计4118(套),购置于2012年至2020年间,账面原值817,282,645.53元,账面净值493,356,989.49元;车辆主要包括五菱、江淮小货车、别克、大众轿车,共计14辆,账面原值1,934,583.94元,账面净值277,511.89元;电子设备主要包括空调、电脑、清洗提升抛动机等办公设备,共计2003项,购置于2012年至2021年间,账面原值46,614,331.38元,账面净值11,571,176.51元。

除部分精雕机维修频率较高、部分设备暂时闲置外,其他设备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权属状况:所有权归属于威博精密;

他项权利状况:无。

2、 在建工程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在建工程为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主要包括污水站土建及安装工程、全自动阳极线工程等。账面价值35,493,033.87元,共计45项,在建工程均正常建设中。

权属状况:所有权归属于威博精密;

他项权利状况:无

3、无形资产

①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包括3项土地,面积合计23,681.00㎡。上述土地均为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均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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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序号土地权证编号土地用途取得日期使用单位面积(m2)账面价值
1博府国用(2016)第010371号工业2016.2.26平方米7,563.0074,952.66
2博府国用(2016)第010370号工业2016.2.26平方米7,842.0093,677.04
3粤(2017)博罗县不动产权第5006132号工业2017.4.6平方米8,276.00100,770.88

他项权利状况:均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

②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共计61项,包括外购软件9项、未在账面反映的专利权52项。

4、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办公楼、厂房等的装修费用,共计47项,账面价值31,075,419.47元。

5、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为威博精密预付的设备购置款。账面价值6,220,922.41元

截至基准日企业生产正常稳定,上述各项资产效用正常。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四、价值类型

根据《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应当根据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会计核算与披露的具体要求、评估对象等相关条件明确价值类型。会计准则规定的计量属性可以理解为相对应的评估价值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本次评估需要测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因此根据本次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目的,本次评估选择的价值类型为可收回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的相关规定,可收回金额等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者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孰高者。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是指资产组基于特定实体现有管理模式下在未来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预计可能产生的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应当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根据评估人员与管理层、审计师的沟通,管理层确定本次减值测试中所涉及的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公允价值的主要市场(最有利市场),除非特别说明,是指中国(大陆地区)的产权交易市场。

本次资产评估中所采用的相关市场参数、交易数据以及成交案例等均是上述主要市场(最有利市场)上的有效数据或发生的交易案例。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选取上述日期为评估基准日的理由是:

(一)根据评估目的由委托人确定评估基准日。主要考虑使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接近,使评估结论较合理地为评估目的服务。评估基准日为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资产减值测试日。

(二)选择会计结算日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较全面地反映被评估资产及负债的总体情况,便于资产清查核实等工作的开展。

本次评估中所采用的取价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一) 经济行为依据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资产评估行为依据)。

(二)法律、法规依据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公布);

2、 《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6号发布,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7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改);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修正);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通过);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年10月30日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修改);

6、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4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第39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63号公布;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四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9、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10、 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7]32号中评协〔2018〕35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8、《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5号);

9、《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

10、《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11、《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2、《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13、《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四)权属依据

1、委托人、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

2、以前历年审计报告;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车辆行驶证;

4、房屋租赁合同及主要设备制造订货合同或购置发票;

5、专利权证等无形资产产权证明;

6、与被评估单位资产的取得有关的各项合同、会计凭证、账册及其他有关资料;

7、其他权属证明资料。

(五)取价依据

1、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第二版)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2、 被评估单位提供财务报表;

3、Wind资讯金融终端;

4、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准日财务报表、生产经营的相关数据;

5、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

6、评估基准日市场有关价格信息资料;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7、与被评估单位资产的取得、使用等有关的各项合同、会计凭证、账册及其他会计资料;

8、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前三年收入、成本、期间费用、税收等资料;

9、委托评估的各类资产和负债评估明细表;

10、经实地盘点核实后填写的委估资产清单;

11、被评估单位以市场参与者的身份,对资产组的运营作出的合理性决策,并适当地考虑相关资产组内资产有效配置、改良或重置前提下提交的未来盈利预测资料;

12、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其他与评估有关的资料;

13、评估人员收集的各类与评估相关的佐证资料;

14、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共同撰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说明》。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准则关于评估方法选择的规定

根据《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执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和数据来源等相关条件,参照会计准则关于评估对象和计量方法的有关规定,选择评估方法。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当参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关注所采用的评估数据,并知晓公允价值获取层级受评估方法选择及评估数据来源的影响。选择评估方法时应当与前期采用的评估方法保持一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致。如果前期采用评估方法所依据的市场数据因发生重大变化而不再适用,或者通过采用与前期不同的评估方法使得评估结论更具代表性、更能反映评估对象的公允价值或者特定价值,可以变更评估方法。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协助企业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应当关注评估对象在减值测试日的可收回金额、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以及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之间的联系及区别。可收回金额等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者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孰高者。在已确信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者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其中任何一项数值已经超过所对应的账面价值,并通过减值测试的前提下,可以不必计算另一项数值。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对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应基于特定实体现有管理模式下可能实现的收益。预测一般只考虑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内主要资产项目在简单维护下的剩余经济年限,即不考虑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内主要资产项目的改良或重置;资产组内资产项目于预测期末的变现净值应当纳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计算。计算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时,会计准则允许直接以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或者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相似资产在其活跃市场上反映的价格,作为计算公允价值的依据。当不存在相关活跃市场或者缺乏相关市场信息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以根据企业以市场参与者的身份,对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的运营作出合理性决策,并适当地考虑相关资产或者资产组内资产有效配置、改良或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重置前提下提交的预测资料,参照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思路及方法,分析及计算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计算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时,应当根据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合理估算相关处置费用。

(二)评估方法选择

评估对象是商誉所在资产组,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对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一般只考虑资产组内主要资产项目在简单维护下的剩余经济年限,即不考虑资产组内主要资产项目的改良或重置。

基于企业对资产组预计的使用安排、经营规划及盈利预测,假设相关经营情况继续保持,且企业处于行业正常经营管理能力水平,商誉所涉及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应由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三)前期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方法及本期评估方法变更情况

2020年度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方法为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法,由于2020年度商誉未发生减值,因此只采用了一种评估方法。

本期商誉减值测试的评估方法采用了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三)现金流量折现法模型与基本公式

本次评估中,我们考虑到商誉减值测试的一般要求,结合被评估资产的特点,基于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采用永续模型分段预测折现的思路,估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营运资金期初投入 (1)式中:P: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NPV);Ri:第i年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NCF);Rn+1:详细预测期后的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NCF);r:折现率;n:详细预测期。

1、收益指标

本次收益法评估中采用的收益指标为资产未来现金流量(NCF),主要包括:

(1)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

(2)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

(3)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者支付的净现金流量。

通常根据资产未来每期最有可能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预测,其中,资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量(NCF)的计算公式如下:

NCF=EBIT+折旧摊销-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额

EBIT=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资本性支出是指为了维持资产正常运转或者资产正常产出水平而必要的支出或者属于资产维护支出。

2、折现率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为了资产减值测试中估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使用的折现率应当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

折现率r采用(所得)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BT)确定,步骤如下:

本次评估通过资产组税后口径得出评估值后反推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依据税后现金流量、税后折现率计算得出现金流量现值,以此为基础,采用割差法计算税前折现率。税后折现率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确定:

-29-

)1(TEDDREDERWACC

de

?????

式中: Re:权益资本成本;Rd:负息负债资本成本;T:所得税率;D/E:根据市场价值估计的企业的目标债务与股权比率。

A、权益资本成本Re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公式如下:

Re=Rf+β×ERP+Rs

式中:Re为股权回报率;Rf为无风险回报率;β为风险系数;ERP为市场风险超额回报率;Rs为公司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

B、债务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取一年期LPR贷款利率3.80%。

3、收益期及预测期的确定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由于被评估单位的运行比较稳定,企业经营依托的主要资产和人员稳定,资产方面,通过常规的大修和技改,房产设备及生产设施状况可保持长时间的运行,其他未发现企业和资产组经营方面存在不可逾越的经营期障碍,故收益期按永续确定。

(四)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的确定

本次评估中,依据评估目的和持续经营的基本假设,考虑所评估资产特点,首先采用收益法对确定的经营性长期资产和营运资金形成的资产组未来预计产生的现金流量现值进行估算,减去基准日营运资本金额,得到资产组公允价值,然后测算组成资产组的处置费用,最后得到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它适用资产评估中将利求本的评估思路。本次评估中,资产组未来收益是以消费电子业务资产组未来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经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加总后计算得经营性资产价值,然后再减去基准日营运资本后,得到资产组公允价值。即:

评估对象公允价值=资产组涉及的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值-基准日营运资本

资产组涉及的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净利润+折旧与推销+税后利息费用-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

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折现率应选取税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营运资金期初投入 (1)式中:P: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NPV);Ri:第i年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NCF);Rn+1:详细预测期后的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NCF);r:折现率;n:详细预测期。

1、收益指标

本次收益法评估中采用的收益指标为资产未来现金流量(NCF),主要包括:

(1)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入;

(2)为实现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入所必需的预计现金流出;

(3)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到或者支付的净现金流量。

通常根据资产未来每期最有可能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预测,其中,资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量(NCF)的计算公式如下:

NCF=净利润+折旧摊销+税后利息费用-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额

资本性支出是指为了维持资产正常运转或者资产正常产出水平而必要的支出或者属于资产维护支出。

2、折现率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评估采用税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确定税后折现率r,计算公式

如下:

-32-

DEDt)(1KDEEKWACC

de

????????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E: 权益的市场价值;D: 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t: 所得税率。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DE

Dt)(1KDEEKWACC

de

????????

cferβMRPrK????

其中:rf:无风险利率;MRP:市场风险溢价;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3、收益期及预测期的确定

由于被评估单位的运行比较稳定,企业经营依托的主要资产和人员稳定,资产方面,通过常规的大修和技改,房产设备及生产设施状况可保持长时间的运行,其他未发现企业和资产组经营方面存在不可逾越的经营期障碍,故收益期按永续确定。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前期准备、接受委托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本公司首先了解项目的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委托人以外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方式、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以及委托人、其他相关当事人与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工作配合和协助等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在明确业务基本事项以及对专业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后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在听取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对企业情况及委估资产历史和现状的介绍后,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编制资产评估计划,组建资产评估项目组。

(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

资产评估项目组于2022年2月13日进驻现场,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

1、通过审阅会计师的函证等替代程序、访谈、查验重要的业务合同或会计凭证,对委托人确定的资产组组成及业务的真实性进行必要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历史期现金流入,资产组与商誉的相关性、合理性,合并协同效应,合并估价分摊,资产组构成变动,后续会计计量,财务报告披露等。

2、查阅、收集并抽查验证资产组所涉及的主要产权证明文件。

3、对商誉减值迹象进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或经营利润变动,承诺的业绩与实际业绩,行业产能过剩,相关产业政策,市场及竞争情况,技术壁垒和技术进步,产品与服务升级换代,核心团队变化等。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4、根据含商誉资产组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价值类型、评估假设和相应的评估方法。

5、通过搜集的同行业可比公司信息、行业研报等公开资料,结合企业历史经营情况,对管理层批准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或财务预算进行核查验证,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市场容量和竞争状况、地域因素等外部环境信息以及公司产能、生产现状、在手合同及订单、商业计划等内部经营信息,评价上述信息与委托人提供的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的一致性。

6、就资产组组成及业务、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核查中的问题,与委托人对其真实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分析、沟通、讨论或调整。

7、在对资产组组成、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和委托人、审计机构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对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可收回金额进行初步评估测算。

(三)整理资料、评定估算

资产评估组根据资产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开展独立的市场调研,收集相关的信息资料,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筛选、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和编制资产评估报告的依据。并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资产评估项目组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测算结果。

(四)形成结论、提交报告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师对形成的测算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评估结论,在评定、估算形成评估结论后,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随后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本资产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对初步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在不影响对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沟通后,向委托人出具并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委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人员根据委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评估。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做出理智的判断。

3、继续使用假设:是指处于使用中的被评估单位资产在产权发生变动后,将按其现行用途及方式原地继续使用下去。

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被评估单位的生产经营业务可以按其现状持续经营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不考虑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影响。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5、外部环境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无重大变化;被评估单位所处的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6、假定被评估单位管理当局对企业经营负责任地履行义务,并称职地对有关资产实行了有效的管理。被评估单位在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7、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8、评估范围仅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二)特殊假设

1、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一致。

2、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的经营期限内的财务结构、资本规模未发生重大变化。

3、收益的计算以会计年度为准,假定收支均匀发生。

4、未来收益的预测基于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5、被评估企业具备与未来经营规模匹配的融资能力,确保未来经营可以正常运行。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6、被评估企业的营运及业务将不会受任何不可抗力事件或不能控制的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而严重中断,包括但不限于出现战争、军事事件、自然灾害或大灾难(如水灾及台风)、疫症或严重意外。

7、假设被评估单位已签订的合同、订单、框架协议在预测期内均能顺利执行,不存在合同变更、终止的情况。

8、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影响。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名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评估结论

(一)商誉所在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经收益法评估,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人民币66,000.00万元整。

(二)商誉所在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我们采用了收益法测算资产组的整体转让的公允价值,以收益途径评估的整体转让的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资产组的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的净额。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后商誉所在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的净额为人民币65,800.00万元整。

(三)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确定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根据商誉所在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高原则,以商誉所在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66,000.00万元作为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后商誉所在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值为人民币陆亿陆仟万元整(RMB 66,000.00万元)。

资产组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8-

序号

序号项目合并报表层面 账面金额评估值
非流动资产***
其中:固定资产51,831.14***
在建工程3,549.30
无形资产1,370.84
长期待摊费用3,107.54
其他非流动资产621.03
递延所得税负债234.78
不含商誉的资产组合计60,245.07***
商誉7,675.81***
减:商誉减值准备0.00***
未确认的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0.00***
含商誉的资产组合计67,920.8866,000.00

上述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内使用有效,逾期使用无效。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提请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一)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反映委托评估对象在持续经营、外部宏观经济环境不发生变化等假设前提下,于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下的价值。

(二)本评估报告是在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及相关当事方提供与评估相关资料基础上做出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评估人员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评估人员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和披露,不代表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对该资料及其来源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

(三)本次评估中,我们参考和采用了被评估单位历史及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以及我们在Wind资讯中寻找的有关对比公司的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们的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报表数据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我们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报表中数据的事实并不代表我们表达任何我们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也不表达我们保证该等资料没有其他要求与我们使用该数据有冲突。

(四)本次评估中所涉及的被评估单位的未来盈利预测是建立在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对其提供的企业未来盈利预测所涉及的相关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完整性,以及企业未来盈利预测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负责。我们对上述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并根据评估过程中了解的信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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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适当的调整。评估人员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五)本次收益法评估中所采用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对象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则会影响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我们愿意在此提醒委托人和其他有关方面,我们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设的义务。

(六)我们对评估分析基准日后发生的市场情况变化不承担任何责任,亦没有义务就报告日后发生的事项或情况去修正我们的报告。

(七)对于提供给审计师的信息仅作为参考使用,不得构成或替代任何审计程序。

(八)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组已经被评估单位管理层申报并经其确认。

(九)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均已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1、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由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委托人或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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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资产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3、本资产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的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委托人与本资产评估机构或与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内使用有效,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至2022年12月30日止。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除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本资产评估报告日:2022年 3月10日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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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地址:中国·上海迎勋路168号16楼邮编:200011传真:021-63767768电话:021-63788398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

附件:

除特别注明原件的外,其余均为复印件

1、委托人、被评估单位营业执照;

2、产权证明资料;

3、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4、签字资产评估师承诺函(原件);

5、评估机构营业执照;

6、评估机构资格证书(上海市财政局备案文件);

7、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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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

9、收益法结果汇总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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