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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洁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8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9-100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洁科技”)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 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2、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为了规范相关会计处理,公司根据上述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财会〔2019〕6号,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一)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以公司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1、资产负债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2)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3)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变更为“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

4)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变更为“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

5)新增“应收款项融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6)减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

2、利润表:

1)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项目。

2)减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项目。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

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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