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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杰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该解释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其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度提前执行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变更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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