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9-048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道明光学 | 股票代码 | 002632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尤敏卫 | 钱婷婷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 | 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 |
电话 | 0579-87321111 | 0579-87321111 |
电子信箱 | stock@chinadaoming.com | stock@chinadaoming.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19,583,749.16 | 567,470,625.11 | 9.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5,659,417.60 | 107,499,264.21 | -11.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6,518,968.47 | 105,057,643.46 | -17.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1,800,138.63 | 3,567,703.93 | 2,753.3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7 | -11.7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17 | -11.7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67% | 5.73% | -1.0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802,374,474.99 | 2,290,633,990.28 | 22.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874,658,465.38 | 1,998,375,354.52 | -6.19%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7,86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9.85% | 249,600,000 | 0 | 质押 | 207,710,000 | |||
胡慧玲 | 境内自然人 | 4.71% | 29,508,000 | 0 | |||||
胡智雄 | 境内自然人 | 3.86% | 24,191,702 | 18,143,776 | 质押 | 14,570,000 | |||
胡智彪 | 境内自然人 | 3.78% | 23,671,702 | 17,753,776 |
江苏华威世纪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7% | 12,345,090 | 12,345,090 | ||
池巧丽 | 境内自然人 | 1.80% | 11,278,768 | 0 | ||
黄幼凤 | 境内自然人 | 1.79% | 11,200,000 | 0 | ||
黎虹 | 境内自然人 | 1.61% | 10,108,000 | 0 | ||
胡敏超 | 境内自然人 | 1.57% | 9,830,000 | 0 | ||
吴之华 | 境内自然人 | 1.26% | 7,900,0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胡智彪、胡智雄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二人已经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二人共同控制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2、胡慧玲系实际控制人胡智彪、胡智雄之妹妹; 3、池巧丽系实际控制人胡智彪之配偶; 4、胡敏超系胡智雄之次子; 5、吴之华系胡智雄长子之配偶; 除上述关系外,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胡慧玲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9,502,2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5,8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9,508,000股;公司股东吴之华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持有公司股票7,90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900,000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
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2019年上半年,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全球经济增速下滑,国内经济运行压力加大,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和行业环境的新形势和新挑战,按照董事会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部署,稳健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19,583,749.16元,同比增长9.18%;实现利润总额111,966,441.70元,同比下降14.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659,417.60元,同比下降11.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518,968.47元,同比下降17.65%,业绩未达到公司年初制定的目标。
公司业绩相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本报告期内,虽然公司产品销售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但由于销售类别的变化导致总体毛利率略有下降,此外公司竞拍土地等原因导致贷款利息支出等期间费用有所增加。
(一)经营业务分析
1、机动车号牌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机动车号牌事业部在车牌膜、号牌半成品、电动车号牌、电动车牌膜、新能源车牌膜、烫印膜等领域加快各省份市场占有率的提升。报告期内,车牌膜及车牌半成品实现营业收入1.07亿,较上年同期增长15.5%。下半年机动车号牌事业部将继续抓住号牌类产品新国标修订、牌照生产工艺的改革、烫印工艺转换等新政策实施的机遇,大力拓展公司机动车号牌市场,为号牌类产品全年业绩实现稳步增长打下坚定的基础。
2、道路交通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道路交通事业部持续开展“无反光,不安全”系列地域性营销会议,加强展会营销方式,强化服务意识,稳定各区域客户及核心经销商。2019年3月,公司主办的“国家公路网命名编号调整暨战略合作研讨会”在国内交通安全行业领域影响深远,在奋力建设交通强国的大背景下,国省道干线路网改造升级的关键时期,本次研讨会的召开,在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历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本次会议得到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交通工程设施分会等权威机构的支持,让行业内的主流客户充分认可公司产品品质和品牌,促使道明品牌在交通行业领域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质的提升,有利于公司在国内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微棱
镜型反光膜市场的顺利拓展。报告期内,微棱镜型反光膜实现销售数量219.36万平方米,实现销售收入1.3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0.6%。下半年,道明交通事业部将加强各大区域团队建设工作,提高各大区域市场占有率,随着近几年行业内交通设施新标准的持续推出与替换,监理单位对标识标牌的监管越来越规范,国内道路交通基建投入增加,交通部门推动助力交通强国建设,公司相关部门将紧抓高端反光膜市场的需求增长,特别是高速公路和城市道路领域,进行重点攻破,为公司业绩增长奠定基础。
3、个人安全防护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个人防护事业部主要围绕高可视警示服装、阻燃警示带、工业水洗产品及海事膜等核心产品展开营销工作,因大客户拓展深度和宽面方面力度不够,局部区域重点老客户的流失较往年有所增加,部分重点项目产品推进比较迟缓,导致上半年营业收入未达到公司既定目标。下半年,预计市场竞争将不断加剧,中低端产品将持续价格战,公司将积极调整战略,重点围绕代表整个行业的技术实力的阻燃特种反光布产品、工业洗反光布产品、棱镜型晶格系列产品、海事级反光膜等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中高端产品 开展营销,提高市场占有率。
4、行车安全方面
目前车厂对于反光背心的质量要求仍都低于预期,导致很多中小型车厂采购的反光背心价格较低,故公司反光服装及反光布未实现既定目标增长,但随着市场开发,公司也不断通过新国标政策积极引导客户使用较高等级产品,提升销售金额和单价,为出行安全提供有效保障。公司目标致力于推动车用反光背心所使用反光布的亮度及其他性能指标提升等级,更好的保护乘用人安全,反光服装也逐步实现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产品附加值。同时将充分发挥经销商区域优势,对接小型车厂各地挂车厂尤其各种改装厂,积极导入公司产品,进入车厂体系,做好区域经销商车身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 提高车身产品区域占有率;并对专用车领域如危化车、 应急救援车、城市燃气危化品运输车、警示旗等车辆标识进行专项跟进,提高细分市场的占有率。
5、铝塑膜方面
2019年初,公司与天津力神签署了《年度框架协议》形成实际合作框架,代表公司铝塑膜产品品质性能得到国内电池龙头生产企业的认可,对中高端市场开拓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但随着国内众多新厂家的不断涌现,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并造成市场整体价格下滑。公司目前铝塑膜客户以3C锂电厂家为主,动力类市场虽然仍在增长,但集中在几个大厂家,中小规模动力厂家由于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影响,普遍经营情况不佳,公司报告期内仍未实
现较大规模的动力类铝塑膜的规模化销售。同时,储能电池市场受国家电网建设、通讯基站建设及家庭储能普及,市场需求增大,公司已与部分储能电池厂家形成合作意向。报告期内,铝塑膜实现销售数量156.65万平方米,实现销售收入2,331.9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2.50%。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深化在中高端电池特别是动力类锂电池领域的市场推广,积极推动处于认证的客户订单落地,促进铝塑膜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公司贡献新利润增长点。
6、华威新材料方面
2018年末,华威新材料原股东业绩对赌期结束,公司现经营管理团队和原管理层顺利完成交接,主要经营管理团队仍留在公司继续工作,确保华威新材料的平稳过渡。报告期内华威新材料实现营业总收入138,861,778.6元,实现净利润为8,631,019.91元,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42.74%,主要系销售费用、研发费用以及因量子点膜投入导致管理费用增幅明显合并导致净利润大幅下滑。下半年增亮膜产品升级上会做好转角度软膜增亮膜或自转角度增亮膜和beads类高亮度增亮膜产品的开发,重点加大华威该新产品的推广力度,使其具备优势成为通用性主力产品,提高公司增光膜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下半年销售数量的增长。公司量子点膜项目已在华威新材料建成投产,随着核心客户量子点电视的销售推广而逐步实现规模化增长。公司量子点膜已进入主流量子点电视企业,下半年将随着客户量子点电视的销售而明显出现较大增长。报告期内,华威新材料量子点膜销售1,405平方米,实现销售收入15.62万元。2019年7月份量子点膜当月实现销售收入18.27万元,预计下半年将贡献新利润增长点。
(二)加快国际市场拓展,海外业绩实现稳步增长
公司坚定推进国际化战略,加速国际市场布局近年来根据战略布局需要在国外核心地区设立销售型子公司,通过本地化服务,加大公司产品的海外销售力度,持续拉动在海外市场订单。2019年上半年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形势严峻,欧洲和美国等发达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个人安全防护产品需求量均有所下降,公司积极进行了销售区域的结构调整,将营销重点投放到发展中国家。公司积极开拓印巴、中东、南美、非洲、俄罗斯及东欧地区市场,销售业绩也取得了一定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外销收入141,715,068.4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7.39%。
(三)坚持创新研发,持续推动产业升级
公司始终以创新型技术研发为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以自主创新开发为主,同时积极实施技术引进或合作,长期持续的加大科研开发投入,强化自身研发实力和技术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中心持续推进反光材料、光学膜、铝塑膜、烫印膜、蓄光膜、油墨和合成树脂等产品的品质提升和性能改进工作,加强新开发项目的专利布局。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获得发明专利1项;道明光电共获得授权专利36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10
项、外观设计专利14项;龙游道明共获得授权专利55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38项、外观设计专利4项;华威新材料共获得授权专利18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6项。骏通新材料共获得授权专利10项,其中:实用新型专利10项。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政策变更 |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
债务重组会计政策变更 |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财政部2019年4月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编制2019年度中期 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适用新财务报表格式;2019年5月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公司自2019 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期公司出资设立浙江道明科创实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出资10,000万,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缙云县道明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取得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准予注销通知书》,公司于2019年3月起注销该公司,自注销之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三)公司于2019年2月以100,000巴币转让巴西车牌公司100%股权,该子公司自转让日开始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