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激励对象顾荣建、富春凤、张强玲等11人单方面提出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而离职,其已不符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激励条件,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拟对顾荣建、富春凤、张强玲等11人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5.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6.5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9.38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77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38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二、关于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公司投资设立巢代控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公司投资设立巢代控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获取新的投资机会,有利于公司拓展新盈利增
长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巢代控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颂勋 盛绪芯 赵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