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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未来:关于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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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1 证券简称:德尔未来 公告编号:2020-65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7月23日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概述

1、为拓展家居类业务,为客户提供从装修设计、全屋家具配置以及整体软装搭配的一站式整体家装服务,公司决定与宁波巢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巢代”)共同投资设立巢代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巢代控股”)。巢代控股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6,400万元,出资比例为80%;宁波巢代出资1,600万元,出资比例为20%。各方于2020年7月23日在江苏苏州签署了《巢代控股有限公司设立协议》。

2、宁波巢代的普通合伙人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汝继勇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将本次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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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宁波巢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H6XFW65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B区L0908

认缴出资额:16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汝继勇

成立日期:2020年7月15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巢代截止公告日,未发生营业收入。

其中:宁波巢代的普通合伙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汝继勇先生,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持股比例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拟定名称:巢代控股有限公司

2、拟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拟经营范围: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灯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五金产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销售代理、品牌管理、货物进出口等。

6、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公司持股80%,宁波巢代持股20%。均以现金货币方式出资。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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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巢代控股设立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各方名称

甲方: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宁波巢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作方式

巢代控股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以现金货币方式出资6,400万元,持有巢代控股80%的股权;乙方以现金货币方式出资1,600万元,持有巢代控股20%的股权。

双方在巢代控股取得营业执照后6个月内,一次性出资完毕。

甲方有权向公司股东或者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且无须经过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放弃相应的优先购买权;公司其他股东向公司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转让,甲方不同意的,公司其他股东不得转让,且甲方有权利但无义务购买上述拟转让的股权。

巢代控股设立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候选人由甲方推荐,并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执行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职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等事项由公司章程规定。双方同意按前述规定选举执行董事,保证推荐的候选人当选。

巢代控股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监事候选人由甲方推荐,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监事的职权、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等事项由公司章程规定。双方同意按前述规定选举监事,保证甲方推荐的候选人当选。

巢代控股设总经理,负责公司具体经营;巢代控股设财务总监,负责财务工作,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执行董事聘任。由甲方提名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人选,双方同意按前述规定聘任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保证甲方推荐的候选人当选。总经理的职权、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等事项由公司章程规定。

3、签署日期、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签署日期:2020年7月23日

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协议由双方签署盖章并经甲方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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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责任条款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全面、适当、及时地履行其义务及约定,任何一方未主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或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按本章规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不影响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的权利。

如出资人在巢代控股取得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后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缴付现金出资,则每延迟一日,违约方应按未缴付出资金额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履约方支付违约金。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方式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苏州仲裁员会提起仲裁。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资金规划、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问题,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新的关联交易。

六、投资设立公司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做大做强家居类业务,向客户提供从装修设计、全屋家具配置以及整体软装搭配的一站式拎包入住解决方案。

未来时代发展以及房地产开发趋势表明,精装房的普及和懒人经济的特点将势必推动一站式拎包入住整装需求。巢代作为一站式整体家装服务商,集合空间规划与定制家居设计融为一体的整体室内设计理念,致力于为客户系统解决空间问题,优化空间、扩容空间和规范收纳。

巢代控股通过全渠道直营SHOPPING MALL模式将快速城市化发展并布局全国,发展目标成为大家居产业独具商业模式和魅力的品牌。公司投资巢代控股,是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未来规划的重要发展举措,从而实现新盈利增长,提升股东收益、全面推动企业发展和未来市场核心竞争力。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公司,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此次投资设立公司的事宜,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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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将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上市公司与宁波巢代未发生关联交易。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汝继勇先生及其控股的公司共计发生20,751万元的关联交易,其中20,740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

2020年7月23日,公司将本次公司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九、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关于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现对本次偶发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该笔交易属于偶发性关联交易,该交易事项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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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司投资设立巢代控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投资设立巢代控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获取新的投资机会,有利于公司拓展新盈利增长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巢代控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十、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次投资设立巢代控股,各方均以货币资金形式、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对应出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审议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一、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巢代控股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十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巢代控股有限公司设立协议》。

特此公告!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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