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9-089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2、本次债务重组相关会计政策变更仅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要求本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 要求本准则自2019 年6月17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
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3、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 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二)债务重组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修订后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取消了原准则下“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前提条件,即不再要求就债务人是否发生财务困难以及债权人是否作出让步进行判断。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规定。
4、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5、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
法及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主要会计政策的修订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