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7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峙宏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7月23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69)。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于对外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对遵义市红花岗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签署的《贷款合同》中4亿元信托贷款中的1.5亿元贷款本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为上述贷款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7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