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9-039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2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核查,并于2019年4月2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对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2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2,132.5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17.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9.16%。
(1)请结合报告期内收入成本构成及变动情况等,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增加,而净利润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报告期分行业收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行业 名称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收入增长率 | 毛利率变化 | ||||||
收入 | 成本 | 比例 | 毛利率 | 收入 | 成本 | 比例 | 毛利率 | |||
工程施工收入 | 254,948.99 | 252,004.71 | 93.54% | 1.15% | 196,906.20 | 187,444.24 | 99.08% | 4.81% | 29.48% | -3.65% |
租赁收入 | 1,137.62 | 1,039.06 | 0.42% | 8.66% | 425.94 | 389.21 | 0.21% | 8.62% | 167.09% | 0.04% |
检测费收入 | 1,310.09 | 1,625.69 | 0.48% | -24.09% | 974.57 | 901.79 | 0.49% | 7.47% | 34.43% | -31.56% |
交通设施销售收入 | 6.13 | 59.14 | 0.00% | -864.98% | 55.93 | 45.63 | 0.03% | 18.43% | -89.04% | -883.41% |
建筑材料销售收入 | 14,504.14 | 13,617.05 | 5.32% | 6.12% | 128.21 | 123.62 | 0.06% | 3.58% | 11,213.23% | 2.54% |
其他 | 654.08 | 68.20 | 0.24% | 89.57% | 236.63 | 51.58 | 0.12% | 78.20% | 176.41% | 11.37% |
合计 | 272,561.05 | 268,413.85 | 100.00% | 1.52% | 198,727.48 | 188,956.05 | 100.00% | 4.92% | 37.15% | -3.40% |
2018年度营业收入增加,而净利润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工程施工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导致。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73,833.57万元,而毛利率下降3.40%,其中占收入来源93.54%的工程施工收入毛利率下降3.65%,工程施工毛利率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
1)随着全国性环保督查的推进,各地建筑材料工厂的生产受到了巨大影响。这导致2018年度水泥、砂石等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大幅度上涨,从而导致工程施工材料成本的大幅上升,材料成本上涨是公司毛利率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
2)公司因资产规模、融资成本、投标资格受限等原因,订单下滑明显,2018年度新开工项目较少,工程施工收入以老项目为主。因建造合同核算的特点,当期合同收入等于合同预计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当期合同成本等于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成本,当跨年度的工程项目预计总收入不变,预计总成本增加,预计毛利率下降,会导致按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当期成本相对较高,从而导致当年毛利较低,甚至为负。因2018年度工程施工收入主要为跨年度的老项目,加之建筑材料价格大幅增长,合同预计总成本大幅增加,在合同预计总收入不能调整或者不能及时调整的情况下,导致部分工程项目2018年度为负毛利,从而拉低了2018年度的毛利率。综上所述,导致2018年度毛利率较2017年度大幅度下降。故2018年度随着老项目的开展,虽然营业收入较2017年度大幅增加,但净利润却较2017年度有所下降。
(2)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对比如下表:
单位:万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变动金额 | 变动率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5,260.63 | 200,363.19 | 64,897.44 | 32.3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435.99 | 58,874.58 | -16,438.59 | -27.9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61,777.52 | 171,556.91 | 90,220.61 | 52.5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779.57 | 9,254.60 | 1,524.97 | 16.4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810.57 | 6,484.49 | 2,326.08 | 35.8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646.34 | 49,408.60 | -18,762.26 | -37.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17.39 | 22,533.17 | -26,850.56 | -119.16% |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8年度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幅度小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增长幅度导致。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在建PPP、BT等垫资项目在施工期需要投入建设资金,而该类项目的回款需进入回购期后陆续收到,回款具有滞后性。
2018年度公司主要PPP、BT项目收、付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净额 |
宜宾环长江项目 | 8,797.69 | -8,797.69 | |
达州至宣汉快速通道 | 6,613.69 | -6,613.69 | |
旺苍旺宁项目 | 3,503.72 | 10,517.21 | -7,013.48 |
桃源乡公路工程 | 3,061.85 | -3,061.85 | |
宜宾南溪花海项目 | 2,644.12 | -2,644.12 | |
宜宾南溪滨四项目 | 1,744.22 | 1,084.02 | 660.20 |
达州经开区南北干道建安工程 | 838.71 | -838.71 | |
小计 | 5,247.94 | 33,557.29 | -28,309.35 |
综上所述,2018年度在建PPP、BT等垫资项目在施工期需要投入建设资金较多,而该类项目尚未进入回购期或虽已进入回购期但当期回款较少,从而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
问题2、报告期内,你公司工程施工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93.54%,工程施工业务的毛利率为1.15%,较上年同期减少3.66%,其中公路项目收入占比84.02%,毛利率为-0.66%,较上年同期下降3.63%,请结合项目开展情况详细说明上述毛利率下降甚至为负的原因,是否对你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回复:
1)报告期内工程施工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 2018年度 营业成本 | 2018年度 合同毛利 | 2018年度 毛利率 | 上年 同期 毛利率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 增减 |
2018年除亏损较大的两个项目以外的施工项目小计 | 218,079.12 | 209,177.36 | 8,901.76 | 4.08% | 3.91% | 0.17% |
2018年亏损较大的两个项目小计 | 36,869.87 | 42,827.35 | -5,957.48 | -16.16% | 14.17% | -30.33% |
其中:(1)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CP1标段 | 24,992.63 | 29,013.58 | -4,020.95 | -16.09% | 6.91% | -23.00% |
(2)旺苍县城至陕西宁强界公路改建工程(一期)PPP项目 | 11,877.24 | 13,813.77 | -1,936.53 | -16.30% | 15.13% | -31.43% |
合计 | 254,948.99 | 252,004.71 | 2,944.28 | 1.15% | 4.81% | -3.66% |
报告期内工程施工业务的毛利率为1.15%,较上年同期减少3.66%,主要原因是表内单列的2个公路项目当年亏损所致,除表内的单列项目外,其他项目的综合毛利率为4.08%,较上年同期增长0.17%。
报告期内2个亏损较大项目主要亏损原因均系环境水土保护政策原因,施工用主要材料如水泥、沥青及地材均大幅涨价,且其中2018年进入主要施工期的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CP1标段项目还因水泥等材料综合用量提高,以及为满足工程高标准要求而更换、添加部分设备等原因,致使工程成本进一步增加。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不考虑上述两个项目正在办理过程中的材料调差、工程变更的情况下,确认了合同毛利亏损5,957.48万元,合计影响报告期内毛利率在其他项目合计毛利率4.08%基础上下降2.93%。
综上分析,环境水土保护政策影响导致工程施工材料成本的大幅上升是报告期内工程施工业务毛利率下降为1.15%的主要原因。
2)报告期内公路项目收入、成本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 2018年度 营业成本 | 2018年度 合同毛利 | 2018年度毛利率 | 上年 同期 毛利率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 增减 |
其他公路项目小计 | 192,144.54 | 187,696.64 | 4,447.90 | 2.31% | 1.51% | 0.81% |
2018年亏损较大的两个项目小计 | 36,869.87 | 42,827.35 | -5,957.48 | -16.16% | 14.17% | -30.33% |
广昌至吉安高速公 | 24,992.63 | 29,013.58 | -4,020.95 | -16.09% | 6.91% | -23.00% |
路项目CP1标段 | ||||||
旺苍县城至陕西宁强界公路改建工程(一期)PPP项目 | 11,877.24 | 13,813.77 | -1,936.53 | -16.30% | 15.13% | -31.43% |
合计 | 229,014.41 | 230,523.99 | -1,509.58 | -0.66% | 2.97% | -3.63% |
报告期内公路项目毛利率为-0.66%,较上年同期下降3.63%,原因同本问题(1)中分析主要系环境水土保护政策影响导致施工用主要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所致。
综上所述,2018年度毛利率下降甚至为负的主要原因为问题1(1)所述,由于受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导致预计总成本大幅增加,并受建造合同核算特点的影响所导致。
未来随着老项目的陆续结束,达宣快速通道 PPP 项目、邛崃市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打捆项目一标段等项目的推进,以及天新邛快速路邛崃段建设工程(二期)施工(一标段)项目的开展,且后续施工项目已在投标报价中已考虑材料价格上涨因素,公司盈利前景较好,2018年度毛利率下降甚至为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问题3、报告期末,你公司重大项目“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段主体工程”累计已办理结算金额为6.42亿元,其中已回款5.96亿元,公司披露应收账款余额为1,295.59万元,请说明上述项目结算金额与回款及应收款余额之和不符的原因及合理性,自查公司其余重大项目是否存在上述情况。若存在,请解释原因;并请说明公司重大项目的结算进度、回款情况是否与合同约定存在重大差异。
回复:
2018年度传统类重大项目结算回款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已办结算金额 | 已结算工程销项税 | 其他应收账面余额 | 应收账面余额 | 回款情况 |
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段主体工程 | 86,640.67 | 64,189.51 | 1,925.69 | 5,213.81 | 1,295.59 | 59,605.80 |
四川雅安至康定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土建C19标段 | 68,295.70 | 37,848.98 | 916.49 | 2,724.32 | 36,041.15 | |
泸沽至黄联关高速公路加宽改造工程漫水湾至黄联关段土建施工TJ3标段 | 62,874.39 | 21,593.88 | 2,177.34 | 475.42 | 1,188.56 | 22,107.24 |
汶马高速路项目路基C13 | 60,801.00 | 51,359.48 | 1,353.19 | 37.12 | 0.00 | 52,675.55 |
215线巴塘竹巴笼至得荣二龙桥段公路改建(苏洼龙至斯闸段) TJ3标 | 31,274.27 | 6,197.55 | 185.93 | 63.83 | 957.74 | 5,361.90 |
2018年度PPP投资类重大项目投资、回款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累计投资金额 | 其他应收账面余额 | 应收账面余额 | 回款情况 |
达宣快速通道PPP项目 | 190,000.00 | 33,504.56 | - | - | |
宜宾南溪花海PPP项目 | 130,000.00 | 6,638.12 | - | - | |
旺苍PPP项目 | 43,295.16 | 40,518.29 | - | 5,696.17 |
1)如上2018年度传统类重大项目结算回款情况表所列,公司报告期末披露的“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段主体工程”结算金额6.42亿元为不含增值税金额,该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满足纳税义务的增值税计提金额为1,925.69万元。另公司披露应收账款余额为1,295.59万元,仅指应收工程款余额,不含应收的各类暂扣保证金5,213.81万元(各类暂扣保证金主要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根据合同约定按工程结算情况,在应支付的工程结算价款中按一定比例暂扣的审计保留金和质量、资料、民工工资等各种保证金,在达到合同约定的退还条件后支付,公司在其他应收款中对上述保证金进行核算)。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段主体工程项目应收质量保证金4,679.35万元、应收的民工工资保证金534.46万元,合计5,213.81万元在年报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已披露。
综上,集双高速集安至通化段主体工程项目的结算金额含税为66,115.20万元,回款金额59,605.80万元,应收账款1,295.59万元,其他应收款5,213.81万元,回款情况正常。
2)如上2018年度PPP投资类重大项目投资、回款情况表所列,公司报告期末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系以上3个投资类重大项目均为在建项目,未进入投资回购期,暂无项目结算金额。
综上公司除PPP投资类以外其余传统类重大项目也存在本问题1)的情况,即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结算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且披露的应收账款余额仅指应收工程款,项目相关的质保金等暂扣款在报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披露。
如上表所列公司重大项目的结算进度、回款情况与合同约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问题4、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为8.27亿元,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为2.19亿元。请结合你公司信用政策、应收款项坏账计提的会计政策对以
下事项予以说明:
(1)报告期末账龄在5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9,734.39万元,请详细说明5年以上账龄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及长期未收回的原因;
回复:
截止2018年期末传统项目5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客户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客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余额占比 | 未收回原因 |
1 | 四川汉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绵遂路基、绵遂路面项目 | 4,868.04 | 50.01% | 法院裁决执行中 |
2 | 成都市工程咨询公司 | 滨江绿道项目、317城内段改造 | 1,911.11 | 19.63% | 待最终审计后支付 |
3 | 成都交投置业有限公司 | 龙泉道排项目 | 1,087.44 | 11.17% | 工程因业主原因延期,待审计后支付 |
4 | 成都市新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新普路一标项目 | 871.83 | 8.96% | 最终审计后陆续支付 |
5 | 贵州路桥总公司六盘水至盘县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 水盘高速25标段交安项目 | 284.03 | 2.92% | 需待审计后并办理最终结算支付 |
6 | 其他客户小计 | 711.94 | 7.31% | ||
合计 | 9,734.39 | 100.00% |
从上表所示,单列应收账款金额前五的客户合计数占5年及以上账龄比率为92.69%,款项未收回具体原因如下:
1)绵遂路基、绵遂路面项目应收四川汉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未收回原因详见问题6回复。
2)滨江路绿道项目、317城内改造段项目应收成都市工程咨询公司工程款1,911.10万元,其中317城内改造段项目应收1,523.43万元、滨江路绿道项目应收387.67万元。未收回原因为项目需业主取得审计报告后才能完成最终支付。
3)龙泉道排项目应收成都交投置业有限公司1,087.44万元,由于业主的迁改工程严重滞后,相应工期顺延,至今未交工验收,而该应收账款需完成交工验收,在业主取得审计报告后进行支付。
4)新普路一标项目应收成都市新津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871.83万元,2011年6月完工后至今未进行最终审计,该应收款需业主取得审计报告后才能进行支付。
5)水盘高速25标段交安项目应收贵州路桥总公司六盘水至盘县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工程款284.03万元,未收回的原因为该项目的支付条件需在业主取得审计报告并办理最终结算之后。
综上所述,除业主为四川汉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的绵遂路面项目和绵遂路基项目外,主要原因为政府最终竣工决算审计时间较长,此类已完工项目的尾款要等竣工决算并在当地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后才能完成最终支付。
(2)自查你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充分性,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工程款,业主方一般为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出资设立的区域性投资发展公司,其信誉能力和偿还能力比较有保障。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计提了坏账准备。
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应收款项会计政策对比如下:
1)信用组合中账龄组合计提的标准:
项目\账龄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4年 | 4-5年 | 5年以上 |
四川路桥 | 1% | 5% | 15% | 30% | 70% |
北新路桥 | 5% | 15% | 30% | 40% | 50% | 单独计提 |
山东路桥 | 5% | 10% | 30% | 50% | 80% | 100% |
正平股份 | 5% | 10% | 20% | 40% | 50% | 50% |
本公司 | 5% | 10% | 30% | 50% | 80% | 100% |
2)信用组合中不计提坏账准备的标准:
项目 | 内容 |
四川路桥 | 在建项目保证金组合、在建项目保证金组合、本集团内公司往来款项组合、待转销项税额组合、高速公路结算中心清分款及类似款项组合 |
北新路桥 | 工程项目保证金的组合、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往来款项的组合 |
山东路桥 | 无风险组合 |
正平股份 | 对按约定支付的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于项目开工前向业主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及暂扣的工程质保金、民工工资保证金、廉政保证金等各类保证金,自发生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后一年内,按5%计提坏账准备;之后按正常账龄计提。 |
本公司 | 合并范围内单位的应收款项;按合同约定未满足付款条件的已结算工程款项;按合同约定向业主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民工保证金和项目完工前业主暂扣的工程质保金、审计保留金。 |
从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可以看出,公司制定的应收款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较为谨慎,公司按照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计提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公司年审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发表了专项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应收款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
公司相比较为谨慎,并严格按照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计提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问题5、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8.13亿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47亿元。请你公司说明以下情况:
(1)期末“其他应收款-其他”余额为6,211.2万元,请详细说明其他款项的性质及形成原因,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其他”余额为6,211.2万元,主要为除员工个人借款、向项目业主缴纳或项目业主代扣的各类保证金以外的其他往来款项,包括暂借款、垫付款、应收的各种赔款或罚款、各类押金及其他应收暂付款等。
“其他应收款-其他”的性质分类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性质分类 | 期末余额 | 占比 |
代项目业主垫付款等 | 1,901.68 | 30.62% |
往来及暂借款 | 2,825.01 | 45.48% |
押金等 | 1,095.84 | 17.64% |
其他代垫款 | 388.68 | 6.26% |
合计 | 6,211.21 | 100.00% |
其中:代项目业主垫付款等主要为代工程项目业主垫付的费用及项目业主代扣代缴税费、专项费用等;往来及暂借款主要为除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以外发生的往来款项;其他代垫款主要为其他代付应收的费用、赔偿及应向员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关联方余额225,677.68元为经营性资金往来,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2)根据你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所缴纳的投标及履约保证金、尚未完工项目质保金、民工工资保证金、尚未完工项目审计保留金纳入信用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而公司财务报告附注显示,针对向四川汉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缴纳的保证金4,872.25万元计提了4,578.07万元的坏账准备。请你公司详细说明上述坏账准备计提的原因,以及公司其余保证金性质的其他应收款是否存在
回收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公司的会计政策将以下应收款项划分为信用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1)合并范围内单位的应收款项;2)按合同约定未满足付款条件的已结算工程款项;3)按合同约定向业主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民工保证金和项目完工前业主暂扣的工程质保金、审计保留金。
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划分为账龄分析法组合,并逐笔分析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为:业主已结算应支付的工程款项、项目完工后业主暂扣的各类保证金和其他往来款项、BT及EPC项目已到期未收回款项。
四川汉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保证金为绵遂路基及绵遂路面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及履约保证金,因绵遂路基及绵遂路面项目已于分别于2012年6月、2012年1月完工,公司对该类其他应收款中核算的已完工质量保证金按会计政策划分为账龄分析法组合并计提坏账准备,详见问题6回复。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工质保金原值为25,396.38万元,公司按会计政策中划分为账龄分析法组合的“项目完工后业主暂扣的各类保证金和其他往来款项”,对该部分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1,144.05万元。
如问题4(2)所述,公司承接项目的业主大部分是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设立的平台公司或投资公司,其信誉能力和偿还能力比较有保障。同时,公司应收款项会计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谨慎,并严格按照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此,保证金性质的其他应收款回收的风险总体可控。
公司年审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发表了专项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保证金性质的其他应收款回收的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制定的应收款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较为谨慎,并严格按照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计提了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问题6、报告期末,你公司存在已经判决尚未执行的与四川汉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金额为1.06亿元。请你公司说明上述诉讼金额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回收风险,并请年审会计师针对会计处理发表意见。
回复:
2014年6月4日,公司就未支付绵遂路基及绵遂路面项目应收款项起诉四川汉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标的金额11,301.44万元,其中本金金额10,579.81万元,利息金额721.63万元。2015年4月22日,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公司胜诉。应收款已在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中反映,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未确认应收利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收到四川汉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回款839.52万元,公司账面应收四川汉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款项9,740.29万元,其中应收工程款4,868.04万元,应收工程保证金4,872.25万元,上述应收款项已计提坏账9,446.11万元,坏账计提比例已达到96.98%。
因四川汉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存在财务困难,款项回收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已按照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计提了坏账准备,并于2015年6月向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自作出判决当年至2018年度均有回款,故应收四川汉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款项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年审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发表了专项意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因四川汉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存在财务困难,款项回收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已按照制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计提了坏账准备,并于2015年6月向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自作出判决当年至2018年度均有回款,故应收四川汉龙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款项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问题7、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中存在被冻结的银行存款金额为3,387.27万元。请你公司详细说明银行存款被冻结的原因,冻结的银行账户情况,包括数量、是否为公司主要银行账户、预计解除冻结的时间等。
回复:
截至2018年末,银行存款受限主要系因建造合同纠纷产生冻结所致,冻结资金金额与诉讼事项标的金额挂钩,银行账户本身并未被冻结,银行账户内的剩余资金使用不受限制。未决诉讼形成的或有负债已在公司相关成本费用中反映,被冻结资金占期末银行存款余额的比例仅为3.38%,同时诉讼结案冻结资金即会解冻,故不会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截至2018年末,公司银行存款被冻结情况如下表:
银行账户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冻结原因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三支行 | 51001436308050236286 | 30,980,876.34 | 注1 |
792,578.00 | 注2 | ||
5,600.00 | 7辆车的ETC业务保证金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旺苍支行 | 2309447139100018453 | 2,093,685.00 | 注3 |
合 计 | 33,872,739.34 |
注1、公司承建二环路东段EPC1标项目,将其中的北新立交桥顶升工程分包给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三公局”)。因工程价款结算争议,2017年1月3日中交三公局以公司为被告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2016)川01民初1846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之诉,诉求公司支付其工程价款本息共计30,980,876.34元。诉讼过程中,中交三公局申请对公司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17)川01执保6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对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三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51001436308050236286)存款30,980,876.34元予以冻结。该账户系公司基本账户。该案目前尚处于一审程序中,按照一审二审法定审限,预计最早可能在本年底解除冻结。
注2:公司承建青羊绿舟立交桥工程项目,该项目咨询单位四川薄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与其员工罗朝之间存在劳动争议,罗朝于2017年12月6日以公司及四川薄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2017)川0107民初12357号劳动争议纠纷之诉,诉求公司连带支付其工资等792,578.00元。诉讼过程中,罗朝对公司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武侯区法院做出裁定对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三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51001436308050236286)存款792,578.00元予以冻结。该账户系公司基本账户。该案已经一审二审审理终结,公司不对罗朝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该笔诉讼财产保全冻结存款也已于2019年1月9日解除冻结。
注3:公司承建青海省茶卡至格尔木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将其中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包给北京亚泰来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泰来”)。因工程价款结算争议,2017年11月22日北京亚泰来以公司为被告向青海省都兰县人民法院提起(2017)青2822民初995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之诉,诉求公司支付其工程价款本金2,093,685.00元及相应利息。诉讼过程中,北京亚泰来对公司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青海省都兰县人民法院做出(2017)青2822民初
99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存款2,070,580.00元予以冻结。该案一审判决公司支付北京亚泰来工程款654,334.00元,驳回其其余诉求。北京亚泰来不服一审判决已提起上诉,该案目前处于二审程序中。按照二审法定审限,预计本年度内可解除冻结。
上述未决诉讼形成的或有负债已在公司相关成本费用中反映,将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问题8、报告期末,你公司长期应收款余额为16.0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5.54%。请你公司详细说明长期应收款的形成原因,是否存在回收风险,以及公司的具体会计处理。
回复:
报告期公司长期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项目业主 | 期末 | 期初 | 增长额 | 增长率% |
贵州两河工程 | 盘县人民政府 | 3,694.54 | 2,313.39 | 1,381.15 | 59.70 |
桃源乡公路工程 | 峨眉山市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 23,187.95 | 20,673.45 | 2,514.50 | 12.16 |
宜宾南溪滨四项目 |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 | 15,798.12 | 16,824.92 | -1,026.80 | -6.10 |
宜宾环长江项目 |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 | 41,560.22 | 44,103.50 | -2,543.27 | -5.77 |
旺苍旺宁项目 | 旺苍县交通运输局 | 34,822.13 | 25,504.11 | 9,318.01 | 36.54 |
彭州丽春镇 | 彭州工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569.86 | -569.86 | -100.00 | |
宜宾南溪花海项目 |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旅游局 | 6,638.12 | 125.87 | 6,512.26 | 5,173.99 |
邛崃文龙土地综合整理项目 | 邛崃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 422.34 | 422.34 | ||
达州至宣汉快速 通道 | 达州市交通运输局 | 34,133.04 | 34,133.04 | ||
合计 | 160,256.47 | 110,115.10 | 50,141.37 | 45.54 |
长期应收款为公司BT、PPP、EPC项目垫付的工程款所形成,如上表列示,2018年末长期应收款余额较上年末大幅增加,均为在建PPP、BT项目本期投入增加所致。
公司长期应收款核算BT、PPP以及运营模式与BT项目类似的EPC项目,其主要会计处理为:
对同时提供建造服务的,建造期间发生的项目成本暂在“长期应收款-未进
入回购期BT项目”中归集,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工程审价后,以确定的回购基数(审价金额)作为BT项目“长期应收款-已进入回购期BT项目”的初始确认金额,并结转“长期应收款-未进入回购期BT项目”。对未提供建造服务的,公司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价款确认长期应收款。
按合同约定一年内将收回的BT回购款,公司将其从“长期应收款-已进入回购期BT项目”转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BT应收款”中列示,对回购期结束但尚未收回的BT回购款,公司将未收回余额转至应收账款列示。
对长期应收款采用摊余成本计量并按期确认利息收入,实际利率在长期应收款的存续期间内一般保持不变。
长期应收款为BT、PPP、EPC项目垫付的工程款,2018年度BT、PPP项目较多,部分项目回购期较长,导致2018年末长期应收款余额较上年末大幅增加。公司BT、PPP项目业主方均为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出资设立的区域性投资发展公司,其信誉能力和偿还能力比较有保障。同时,公司持续监控项目中期计量支付情况以及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情况,并成立了专门清欠小组,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协调,推进项目进度及工程款收款进度,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