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2018年8月27日上午11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6日以电话、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监事会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二)《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