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整改报告的意见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4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2 号)(以下简 称《决定书》)。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 川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以下简称 “《整改报告》”)。 监事会对《整改报告》进行了审阅,发表如下意见: 针对四川证监局《决定书》提出需整改的问题,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 方案,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和部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通 过本次整改,对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整改报告》无异议。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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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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