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李勤所持有的公司 147,892,013
股股份于 2018 年 2 月 8 日解除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554%。
股东李勤因与公司之间的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案而向成都市武侯区人
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作出裁决,冻
结李勤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47,892,013 股,冻结期限为三年。2018 年 1 月 24 日,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详见 2018 年 2 月 2 日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发布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勤持有公
司 147,892,0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554%。其中,质押 0 股,冻结 0 股。
备查文件: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