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成都路桥:关于宜威高速公路项目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09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宜威高速公路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四川宜
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威高速”)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分别收到四川
省宜宾市人民政府发来的《关于解除<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投
资协议>的通知书》(2017-224)(以下简称“《投资协议通知书》”)、《关于解除<
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特许权协议>的通知书》(2017-225)(以
下简称“《特许权协议通知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2014 年 7 月 30 日,宜宾市人民政府与公司签订了《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四
川境段)项目投资协议》《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投资补充协议》,
确定公司为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的投资人,负责依法组建项目
公司,负责融资或注资项目公司,确保项目按约定建设。同时宜宾市人民政府与
宜威高速签订《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特许权协议》《宜宾至威
信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特许权补充协议》,将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授予宜威
高速,由宜威高速在特许经营期内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和养护管理。具
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8 月 1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
2014-041)。
    鉴于项目建设至今未启动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四
川省高速公路 BOT 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四川境段)
项目投资协议》的约定,宜宾市人民政府发出解除相关协议的通知。
    二、《投资协议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1、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宜宾市人民政府解除与公司签订的《宜宾至威信
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投资协议》《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
投资补充协议》。
    2、公司不再具有投资建设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的权利。
    3、公司缴纳的履约担保金现金人民币 500 万元依约不予退还。
    4、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相关协议解除后互不另行承担法
律责任。
    三、《特许权协议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1、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宜宾市人民政府解除与宜威高速签订的《宜宾至
威信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特许权协议》《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四川境段)
项目特许权补充协议》。
    2、四川宜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不再享有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四川境段)
项目的特许经营权,不再享有对该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养护管理等权利。
    3、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相关协议解除后互不另行承担法
律责任。
    四、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宜威高速公路 BOT 项目已不具备启动条件,因
此,公司及子公司同意接受《投资协议通知书》《特许权协议通知书》所述,解
除与宜宾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投资协议》
《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投资补充协议》《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
(四川境段)项目特许权协议》及《宜宾至威信高速公路(四川境段)项目特许
权补充协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投资协议通知书》所述不予退还的 500
万元履约担保金将计入 2017 年度营业外支出,减少 2017 年度营业利润 500 万元。
上述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 2017 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