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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威: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2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上午在厦门市海沧区公司五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获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到九人,实际参加表决人数九人。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江苏诚信药业有限公司86%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073亿元购买江苏诚信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诚信药业”)86%股权,授权董事长江斌先生或其委托人签署本次交易的有关文件。

根据银信评报字(2020)沪第1877号评估报告,诚信药业于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33,746.96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21,395.84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12,351.12万元。在持续经营的假设条件下,鉴于诚信药业管理层提供的在未来期间内具有可预期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预测,采用收益法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36,000.00万元,增值23,648.88万元,增值率191.47%。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本次交易标的100%股权价值为3.6亿元,公司购买86%股权的交易作价为3.073亿元(其中,丰原药业持有28.41%的股权按其当初与诚信药业签订的投资协议条款约定,作价1亿元)。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评估的具体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江苏诚信药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第2020-070号《关于购买江苏诚信药业有限公司86%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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