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此页无正文,为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子强:
王豆豆: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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