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中影视剧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中影视剧投资项目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行为。
(此页无正文,为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施丹丹:
董弘宇:
2019年11月1日